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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587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区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公交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公交运营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需求,经报请县发改、财政、市监、交通等行业部门批准,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城区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并提交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城市公交票价,理顺票价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票价调整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7日
2023年8月8日正式实施
新田县永汽城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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