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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田县整治农村陈规陋习推进乡风文明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4-01 15:55
  • 来源: 中共新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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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和中央、省市驻新各单位:

新田县整治农村陈规陋习推进乡风文明实施方案》已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3月31日


新田县整治农村陈规陋习

推进乡风文明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和2022年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通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到2022年底,农村陈规陋习得到有效整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逐渐成为农村新风尚,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1.整治大操大办。着力治理农村高价彩礼、随礼攀比、酒席宴请频繁等问题,规范农村宴席名目、范围、时间、规模和随礼标准,减少“人情消费”减轻“人情负担”。大力倡导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等丧事新风,破除闹丧扰民、长时间摆放、超面积安葬,建豪华墓地等陋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驻村后盾单位及工作队]

2.整治“黄赌毒”。着力加强法治宣传“黄赌毒”危害性教育和整治提高农民群众拒黄拒赌拒毒免疫力打造农村地区“不涉黄、不参赌、不沾毒”的良好环境持续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各乡镇(街道)、驻村后盾单位及工作队]

3.整治封建迷信。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装神弄鬼、愚弄群众、骗取钱财等迷信活动,摒弃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营造男女平等、崇尚科学、相信科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解决农村宗族拉帮结派、宗族祭祀等不文明现象,提倡用纸制品、鲜花等生态环保用品替代塑料祭祀用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节俭祭祀。[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各乡镇(街道)、驻村后盾单位及工作队]

4.整治不孝不尊、酗酒斗酒等不良行为。着力倡导传世美德,发扬尊老爱幼之风,邻里和谐之风,良好家训家风。纠正酒桌“面子观”,劝导制止村民酗酒斗酒、酒后滋事、酒后驾驶等不良行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街道)、驻村后盾单位及工作队]。

5.整治“脏乱差”。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坚决制止乱贴乱画、乱倒乱堆、乱泼乱排、乱搭乱建、乱拉乱扯“十乱”现象,大力减少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农户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户内卫生、维持村组环境卫生,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驻村后盾单位及工作队]

6.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重点整治车辆安全隐患风险,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非法营运、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事故风险突出路段,道路设计、施工、管维存在缺陷,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环节监管缺失,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电动车野蛮驾驶、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驻村后盾单位及工作队]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主责、村主体”的要求,采取“因地制宜、自下而上、一村一策”的方式,在全农村范围内开展陈规陋习专项整治。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底前)

1.广泛宣传发动。利用横幅标语、“村村响”、宣传单、微信、抖音、送戏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将陈规陋习的表现、现状和危害讲实讲深讲透,确保整治精神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组织观摩学习,借鉴复制先进的经验做法,加强典型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思想认知和情感认同。

2.摸清村组底子。各行政村村支“两委”牵头,摸清三个底子:一是摸清村里的陈规陋习底子,建立工作台账;二是摸清村支两委干部、党员和“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婚丧喜庆事宜的底子;三是摸清群众的想法和反应。

3.确定整治重点。将开展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全县整治农村陈规陋习必选项目(见附件),全县所有的行政村(社区)在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基础上,同时还要通过乡村振兴月例会”的方式,每个村选准1-2件影响较大、反响强烈、农民不堪重负的陈规陋习作为整治重点。

4.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确定的陈规陋习专项整治重点,以村为单位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标准、整治时间、整治责任和整治方式,整治方案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实行统筹调度。

(二)开展整治(2022年4月开始,长期坚持)

1.强化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整治陈规陋习中的组织力、凝聚力、引领力,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2.抓住关键环节。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新乡贤的模范带头作用,强化道德示范,带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二是抓住群众主体。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敬老月”“雷锋日”“小手拉大手”文明伴我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等系列文化服务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群众参与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三是抓住重要节点。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干干净净过节,环保低碳祭祖先。

3.注重完善机制。一是完善村规民约。将整治陈规陋习纳入村规民约固定内容,乡镇党委政府要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和法制审核工作,充实乡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敬亲、家风家训等移风易俗内容,突出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实化村规民约的可约束性,提高群众知规守约的自觉性。二是推进“四会”建设。加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协会建设,将整治陈规陋习纳入村民议事重要日程,完善组织章程和制度规则,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热心公益、办事公道的党员、群众或新乡贤担任“四会”组织成员,广泛开展议事协商活动。三是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方式和内容;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开展人文关怀,顺民意暖民心,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用心与群众沟通,时时处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总结推介(2022年12月)

认真总结开展陈规陋习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抓总,及时调度、协调,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成效的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在全进行通报,对负面典型采取适当方案给予通报曝光;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基层责任。农村陈规陋习整治要坚持“镇主、村为主”,突出村民自治,压实村支“两委”的责任。坚持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党员分片包户的网格化包保机制,实行责任倒查。

(二)强化部门指导。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部门职责加大指导力度。纪检部门要加大监督作用,对陈规陋习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将专项整治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等基层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移风易俗。政法部门要指导好村里的扫黑除恶工作。公安部门要强化行政村“一村一辅警”机制,及时掌握线索,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民政部门要将整治陈规陋习纳入村规民约固定内容,指导好各村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农村宴席活动和随礼标准。司法部门要做好对《村规民约》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治的基础。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其他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能职责深入村组研究当前乡风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形成的原因,精心指导村里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排查出来的陈规陋习,制定相关政策,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乡风民风持续好转。

(三)做好考核评估。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每月调度各乡镇(街道)的整治情况,发现典型,指出不足;每季召开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小结成绩,推进工作进度。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将农村陈规陋习整治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对整治成效显著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的部门、乡镇、村进行问责。三是做好成果运用。将专项整治成果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村级党组织、村文明实践站年度评先评优和党员、村民积分管理,以及文明村、文明家庭、新乡贤等评选的重要依据,纳入各级荣誉评比、信用证明、支持扶持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年底召开总结评比大会,总结经验、奖励先进。

附件:新田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

新田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治我县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陈规陋习,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整治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婚丧喜庆活动扰民为主要内容,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民参与,突出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落实《省文明办⠼/span>省民政厅⠼/span>“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形成文明节俭操办红白喜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底,全县所有行政村要普遍将红白事操办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基本实现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遏制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索要高价彩礼、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整治内容

1.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农村党员操办红白喜事需主动向乡镇纪委报告;各村(社区)要成立红白理事会,凡普通群众办理红白喜事,要及时通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主动接受红白理事会监督指导。

2.婚事新办。树立节俭养德理念,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宴席每桌不超过10个菜,桌数控制在20桌以内,出席人数不超过200人;餐次为1餐;婚宴饭菜标准不超过500元。禁止使用高档烟酒;婚礼提倡1天之内办结,迎亲车队不得超过8辆;禁止在沿线公路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

3.丧事简办。树立厚养薄葬理念,遏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丧事操办一般不超过3天,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操办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正餐酒席最多置办一次,不超过20桌200人,每桌不超过10个菜,饭菜标准不超过500元禁止使用高档烟酒;送葬乐队控制在1支以下、10人以内,送葬车辆在8辆以内;禁止雇请大型高音乐队;禁止在沿线公路燃放烟花爆竹、抛洒纸钱冥币。禁止在城镇主街道、公路两侧、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扬幡挂帆、游棺、搞路祭等活动;禁止乐队哭灵等迷信活动,哀乐不能超过晚上10点。

4.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5.规范礼金。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和人情交往。鼓励党员干部试行“零彩礼”嫁娶,农村彩礼总数严格控制在2万元以内;禁止公开场合彩礼金上桌;媒礼每桩最高不超过2000元;提倡不收不送非亲人员礼金。直系和三代以内亲属礼金不超过600元,邻里乡亲控制在100元以内。少数民族群众在尊重民族习俗前提下,参考执行上述标准。

四、工作措施与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3月)。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及宣传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铺天盖地,深入到每一个行政村、每一名农村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11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党员干部、农民群众签订《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加强指导督促,把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依据;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督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落实红白喜事申请报备制度,依规操办红白喜事;民政部门要按照“县区统一、乡镇(街道)督导、村(居)“两委”负责、红白理事会操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民遵守”的原则,指导乡镇(街道)、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并监督治理工作开展。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程相结合,以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

3.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2月)。认真总结开展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工作开展成效的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县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和依据,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正面典型在各级媒体予以宣传推介。

4.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以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持续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群众违规操办红白喜事事宜,坚决整治村(居)民违规违约行为,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真正成为城乡居民的行为准则,推动全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常态化、制度化。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在全县开展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治陋习、树新风的重要内容,是强化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抓具体工作落实中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全县农村红白喜事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双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违规操办红白喜事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置,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乡风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县民政局负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指导基层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发挥其监督作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抓好组织实施,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党员分片包户的网格化整治责任机制;村(居)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依法依规组织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对违规违约的通过取消评先评优、在村(居)内通报、影响资格评定等措施,有效破除陈规陋习。

2.强化示范带头。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带头管好自己与家人,教育引导亲戚朋友和身边群众严格遵守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严格落实操办婚礼前、操办丧礼后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红白理事会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自觉。

3.强化监督检查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受理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传导压力、推动落实;要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纳入县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全年总考核”工作调度推进制度,从4月份起,各乡镇(街道)每月要及时梳理和汇总统计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新田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月调度表》;要采取“四不两直”、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适时督查,重点检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否修订、有关责任是否落实、陈规陋习是否破除、文明新风是否树立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两代表一委员”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把相关情况报备组织人事部门;对村民违规操办红白喜事的,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在媒体予以曝光通报,传到整治压力。

附件:1-1.新田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月调度表

1-2.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样本)


附件1-1

新田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月调度表

乡镇

(街道)

村(社区)总数

(个)

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的村(社区)个数(个)

设立红白理事会

的村(社区)个数

(个)

制定红白喜事操办章程的村(社区)个数

(个)

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的村(社区)数

(个)

开展督查督办(期)

通报典型问题(起)

通报违规操办红白喜事人数(人)

龙泉街道

中山街道

金陵镇

枧头镇

金盆镇

三井镇

陶岭镇

石羊镇

大坪塘镇

新隆镇

新圩镇

骥村镇

门楼下瑶族乡


附件1-2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指导内容(样本)

一、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的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文明新风尚。

二、提倡婚礼新办。结婚彩礼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哄抬“天价”彩礼(聘礼)和嫁妆,亲戚以外人员随贺礼最高不超过200元,宴请招待最高不超过20桌(200人),办酒席不超过1餐。反对组织豪华车队、选择豪华酒店、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三、提倡丧礼简办。丧葬活动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进行,一般控制在3天以内,不违规摆酒设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四、提倡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原则上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五、实行操办婚礼前、操办丧事后报告制度。婚礼在操办前10个工作日应向村(居)红白理事会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情况。丧事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红白理事会每月向村(居)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居)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规定,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引导亲戚和身边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蔚然成风。

七、成立村(居)红白理事会。明确“宣传、引导、监督、服务”职能,制定婚丧事项操办章程,通过党员、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把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长辈推选为理事会成员,发挥红白事理会在办理婚丧事项中的重要作用。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出台《简办红白喜事实施细则》

八、制订奖励惩戒处罚规则。(居)“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管理,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对不遵守规定、不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全村(居)通报曝光,取消其文明家庭、先进事项等评选资格。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先进事迹、模范典型大力宣传、通报表扬,激发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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