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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
  • 2022-09-06 16:15
  • 来源: 中共新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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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做好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的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通知>》(湘委振组办〔2022〕4号)和《中共永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永委乡振组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1.9月8日前。县派驻村工作队的村由后盾单位根据结对帮扶(联系)工作要求,调整结对帮扶(联系),省市派驻工作队的村,由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安排辖区内干部结对帮扶(联系)

2.9月10日前。根据县驻村办下发的《新田县面上村监测对象结对帮扶(联系)人派出单位安排表》,调整明确结对帮扶(联系)人报县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3.9月15日前。县乡村振兴局完成对县、、村级驻村帮扶(联系)业务培训,乡镇街道和村级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结对帮扶(联系)人业务培训。县乡村振兴局为每名结对帮扶(联系)人印发工作手册口袋书(内容包含《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帮扶计划或巩固计划制定、手册填写、收入计算等相关政策知识)。

4.9月20日前。组织结对帮扶(联系)人第一次入户填写手册,建好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户一档”,采集脱贫户、监测对象2022年度收入,由村级汇总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汇总后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统一导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

二、人员安排

1.结对帮扶人优先安排副科级(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有帮扶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曾经任扶贫工作队长或队员的人员担任。县处级(含)以上干部、县直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结对帮扶最困难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原则上每名干部结对帮扶1户,任务重的村或帮扶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可结对帮扶最多不超过3户。新识别的监测户,要在10天内安排结对联系人并录入系统。

2.结对联系人由县直单位(含后盾单位)、派出单位干部、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担任。各村安排结对联系人可以参考“党群连心”五个到户活动。每名干部结对联系原则上不超过5户,任务重的村最多不超过8户;驻村工作队长和队员每人联系最多不超过10户。

三、驻村安排

1.已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村(含易地搬迁安置点村),该村的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户由该村(社区)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负责。其中省市工作队驻队的村,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结队帮扶(联系)后仍然不能全部覆盖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安排干部职工负责结队联系。

2.没有驻村工作队的村(社区),该村(社区)的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户先由村干部、驻村干部按每人最多不超过8户的原则安排后仍然不能全部覆盖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安排干部职工负责结队联系;如经统筹安排,乡镇工作力量仍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县里统一安排乡镇(街道)卫生院、学校、派出所结队帮扶(联系)。卫生院、学校、派出所等派出单位,原则上只结对帮扶(联系)不驻村。

3.结对帮扶人原则上不能同时担任结对联系人任务重的村,可以适当调整。结对帮扶人确定后,原则上按“风险不消除、帮扶不脱钩”要求保持结对帮扶关系稳定;结对联系人确定后,在过渡期内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接替人员,并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确保结对帮扶(联系)工作不出现“断档”。对当年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自风险消除之月起,结对帮扶人应当继续保持6个月结对帮扶关系,监测对象无返贫致贫风险的,再转为结对联系对象。

四、工作安排

1.结对帮扶。结对帮扶人主要落实好“五个一”的工作职责,即制定一个年度帮扶计划并跟踪落实,开展“每月一走访”,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扶成效评估,协助建好“一户一档”。

制定一个年度帮扶计划并跟踪落实。要根据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类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全面帮、及时帮”的要求,原则上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上报到乡镇一级,需要审核的帮扶措施,县乡两级原则上15天内完成审批并落实。

开展“每月一走访”。结对帮扶人要与监测对象经常保持微信或电话联系,每月至少上门走访一次;对整户长期在外的监测对象,要利用节假日群众返乡期间主动上门开展走访。走访内容包括:了解掌握家庭生产、务工和收入增减情况;实地查看“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核实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宣传党的惠农政策,鼓励和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移风易俗;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群众认可度和获得感;核实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填写《结对帮扶手册》。

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至下一月5日为收入采集和录入时间,由结对帮扶人严格按照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采集方法,核算和记录监测对象家庭收入,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收入信息采集完成后,乡村两级负责核实汇总,县级负责导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

度开帮扶成效评估评估内容: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达不到风险消除标准的要续开展帮扶,要认真核实政策落实情况,无明显成效的要加大帮扶力度,对收入明显下降的或有下降风险的要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确保实现稳收增收;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及时消除风险。

协助建好“一户一档”。要主动配合村支两委、驻村工作

队建好监测对象“一户一档”,“一户一档”由村级保存。具体资料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结对帮扶手册》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2.结对联系。结对联系人主要落实好“四个一”的工作职责,即制定一个年度脱贫成果固计划并跟踪落实,开展“每季度一走访”,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填好《结对联系手册》。

制定一个年度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并跟踪落实。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制定一个成果巩固计划,确保过渡期内政策落实到位,农户持续稳定增收。

开展“每季度一走访”。结对联系人要与联系对象经常保持微信或电话联系,每季度至少上门走访一次。对整户长期在外的联系对象,要利用节假日群众返乡期间主动上门开展走访。走访内容包括:了解掌握家庭生产、务工和收入增减情况;实地查看“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核实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宣传党的惠农政策,鼓励和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移风易俗;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群众认可度和获得感;核实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填写《结对联系手册》。对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或突发严重困难的,要及时反馈当地驻村工作队或乡村部,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

每季度采集一次收入数据。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至下一月5日为收入采集和录入时间,结对联系人严格按照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采集方法,核算和记录联系对象家庭收入,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收入信息采集完成后,乡村两级负责核实汇总,县级负责导入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合。

3.日常管理。原则上《结对帮扶手册》和《结对联系手册》一式两份,分别由监测对象(脱贫户)和村级保存,长期不在家的都由村级保存。结对帮扶(联系)人开展工作时,从村级领取手册再入户走访。入户走访对象,要以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或家庭户主为主。入户期间同时填写两本手册,手册填写要准确、规范,计算收入时先在草稿纸上完成,严禁在手册上乱写、乱画、涂改,保持手册整洁,填写规范每次入户并将手册填好后,要及时送里归档。村级要加强手册管理,对里面填写的内容进行把关,第一次领取手册时必须由结对帮扶(联系)人本人领取并签字,每次入户走访后由帮扶联系对象签字,严禁冒名代领、代替入户走访。县乡村振兴局每月汇总并通报结对帮扶走访情况,每季汇总并通报结对联系走访情况。

4.强化督导考核。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实地抽查各村结对帮扶(联系)情况,结对帮扶(联系)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范围,对无人帮扶或因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群众返贫致贫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结对帮扶(联系)后盾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结对帮扶(联系)人定期考核,落实帮扶(结对)成效,对结对帮扶(联系)人下乡经费、车辆、后勤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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