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2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的通知》(湘工信消费品〔2021〕194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HNPR-2021-05004 ,以下简称《培育办法》),对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标杆企业培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1、问:为什么要制定《培育办法》?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八大工程”,通过大力推动湖南消费品工业“三品”工作,培育壮大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加快推进先进食品医药轻纺创优,打造消费品工业制造高地,湖南省工信厅结合全省消费品工业发展实际,起草了本《培育办法》。
2、问:制定《培育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培育办法》的主要依据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6号)。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7号)。
3、问:《培育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过在“十四五”期间每年重点培育100家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参与工业“五基”攻关、引领消费供给升级、提升创意设计水平、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建立溯源营销带货体系、推动智能制造、推动绿色化发展、不断提升品牌影响、积极延伸产品服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等12项“三品”专项工作,鼓励标杆企业发挥10个方面引领作用,实现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中高端制造能力、创意设计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品牌运作和品牌溢价能力持续提升,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传统的消费品行业打造一批时代经典。
《培育办法》包括培育目标、培育程序、基本条件、培育任务、培育措施等五个部分,其中培育目标包括鼓励标杆企业“发挥技术基础和和人才优势,带头攻克行业共性及关键技术,引领提升行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水平,示范带动同类企业技术创新,引领上下游关联企业技术进步,打造行业制造高地”等10个引领作用;培育程序包括开展“三品”工作等5个步骤;基本条件包括“湖南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省工信厅‘企业服务平台’正常报送数据的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行业经济贡献较大”等7条;培育任务包括引领消费供给升级等12项;培育措施包括“加强政策引导”等4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