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就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强调“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2年6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2022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2023年7月13日,市政府办印发了《永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9号),明确提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23年10月底前,对照《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具体服务清单。
新田县常住人口343595人,60岁及以上人口64458人,占比18.76%(其中65岁以上人口44804人,占比13.04%)。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以上人口比例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制定我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落地,有利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根据《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本文件。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县民政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新田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8月21日-28日,征求了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旅广体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和13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意见。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后,经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田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新田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共3部分内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附件《新田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工作目标定为: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由政府直接或通过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持续完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供给多元、服务可及、监管到位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主要任务从5个方面阐述: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既包含了《永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全部内容,也按照我县实际情况,加入了部分内容,如:“(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中“ 3、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及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鼓励和支持已建成的多层住宅及养老服务设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设施。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以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415户。鼓励和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
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考核激励、营造良好氛围3方面着手支持保障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新田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照《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涵盖了市级清单所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