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适应我县房地产市场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1.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确定相关部门职责;
2.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督、重点监管、节点控制”原则。一次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定每一栋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为监管项目总预售款的25%。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525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适应我县房地产市场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1.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确定相关部门职责;
2.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督、重点监管、节点控制”原则。一次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定每一栋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为监管项目总预售款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