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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0-18688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0-14
名称: 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解读《关于印发〈新田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新田县乡镇村“一门式”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号 :    
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解读《关于印发〈新田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新田县乡镇村“一门式”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2020-10-14 15:20
  • 来源: 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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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解读《关于印发〈新田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新田县乡镇村“一门式”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快推进乡镇权限下放和政务延伸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赋权事项,切实加大赋权力度,根据下发的文件,结合省市县简政放权情况及工作实际,必须印发《新田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新田县乡镇村“一门式”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和《关于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永组发)〔202028号。

三、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20205月县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田县推进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和开展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205月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肯定了过去全县“放管服”改革的成效,对落实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原则上同意新田县推进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和开展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会后征求广泛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了并进行了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四、通知实施有哪些要求

(一)乡镇人民政府对照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落实到位;

(二)县直相关单位严禁擅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指导乡镇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

(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清单落地实施的统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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