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新田县城13个社区的居民请注意!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地点安排来啦
  • 2022-09-08 14:57
  • 来源: 卫健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提高疫情监测预警灵敏性,加强本土疫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匿感染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县将于9月7日启动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


  县城城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来人员等,以7天作为周期开展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需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的风险职业人群、管控人群,仍按照现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二、核酸采样时间、地点


  具体采样时间、地点以街道、社区的分批次、分时段安排为准,请留意街道、社区通知。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1.务必提前准备好居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及湖南健康码(家属应提前为老人、儿童等申领湖南健康码)。

  2.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注意照顾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采样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得进行采样检测,接种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检测。

  4.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序组织职工、员工参加核酸检测。

  5.请各位居民朋友认真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新田县关于开展县城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新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9月7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0:30,下午:14:30-16:30),在县城区范围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中山、龙泉2个街道13个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居民,每7天应自觉完成一次核酸采样,请广大市民错峰前行,就近就便参加采样。 

二、采样时间及地点安排

  具体时间根据安排表到指定地点进行采样(详见附件,本附件按市有关要求个别时间有所调整,以此附件为准)。

三、不予集中核酸检测情形

  (1)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管控的,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近10天内有港台地区、国外或7天内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48小时内接种了新冠疫苗的,如有以上情形请向社区(村)进行报备。黄码人员按原指定黄码采样点进行检测。

  (2)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以及按频次完成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不需重复采样。


四、强化核酸检测应用管理

  持续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严格执行扫码必验,验码必严。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核酸采样或检测证明的人员(即7天内至少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不得进入餐饮、住宿、网吧、KTV、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五、注意事项

  1.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市民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市民理解近期集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对于织密疫情防控网、提升监测敏感性和早期预警能力的重大意义,做到应检尽检。

  2.各街道统一组织,安排居民分时间段参加核酸检测,组织有序引导居民至采样点采样。要求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居民按照指引,分组有序排队,采样完毕后引导迅速离开。

  3.请市民朋友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出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

  4.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槟榔等,采样排队等候保持“一米线”,自觉维护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样通道。请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市民要自觉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5.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在社区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社区或现场工作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家人可提前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样。

  7.请市民朋友依法履行防疫义务,对现场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的人员,导致疫情传播,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因个人原因(疫苗接种除外)没有采样检测,自行到医疗机构检测的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核酸检测费用。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新田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新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