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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4-27205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4-18
名称: 关于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廖某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文号 :    
关于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廖某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 2024-04-18 08:58
  • 来源: 新田县信访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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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廖某某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网上投诉形式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大量的有毒气体和噪音问题,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已调查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诉求不属实。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受理该信访事项后,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2024年3月21日新田县副县长谭能为、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谢兴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执法人员和社区领导干部深入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对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检查,该公司废水排放、噪音等符合相关规定。为做好防治,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湖南华清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及噪音的监测。2024年3月27日,湖南华清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监测内容均系正常值,该公司所排生产废气不属于有毒有害气体。

彻底解决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气体挥发的问题经协调,该公司已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将有气体挥发的2条生产线搬迁至德润产业园新厂房并进行改造升级。

经与廖某某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廖某某及其家属表示对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田县人民政府或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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