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101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因环城南路(南环大桥至环城东路接口段)项目建设需要,项目用地范围土地已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征地协议约定,在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需限期迁出。现将该项目用地范围内迁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位置及范围
项目用地位置环城南路(南环大桥至环城东路接口段)建设项目用地范围,范围详见现场勘测图。
二、迁坟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永政发[2024]4号)《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将坟墓迁移并腾空土地的,给予每坟500-1000元奖励。
三、搬迁时间要求及相关事宜
请上述迁坟范围内坟墓之主,务必于2026年3月20日前到县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局一楼)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2026年4月5日前完成坟墓迁移,迁坟有关事宜与迁坟登记人员联系,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五、迁坟登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徐利民 13574629333(经本人同意公示)
陈 军 18274679807(经本人同意公示)
新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1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人民政府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