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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1128MB1Q66128P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新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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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新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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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监管制度;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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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新田县信访局大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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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乐新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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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8.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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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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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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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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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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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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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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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2年11月29日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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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积极开展了疫情防控,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巡查监管。 为积极应对疫情、全面防控,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对全县4家网吧、6家KTV、3家电影院、8家书店,2家游艺场所进行了日常巡查和督导,严格要求文化市场经营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营业场所责令整改。保证了我县文化市场疫情防控形势平安稳定。特别是在新田发生本土疫情后,大队高度重视,积极服从大局,率先暂停了所监管行业的营业。 (二)开展了文化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在文化市场执法安全检查中,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要务的原则,将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分包到各中队,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始终坚持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大队总共出动人员1600余人次,对文化场所进行了巡查,始终把文化市场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环节抓好抓落实。特别是在节假日、夏季高温季节和节假日等时段,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着重从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人员配备、安全制度落实、场地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畅通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下发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突出执法检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了对网吧的监管。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超时营业并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文网卫士”网吧技术监督措施的安装实施率100%,严厉打击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中小学校周边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同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及较边远地区网吧监管力度,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执法车辆40余次。二是开展“春雷“行动,加强娱乐市场的监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0余次,执法车辆40余次对全县6家KTV,2家游艺场所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推进游艺娱乐场所分区管理,重点治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向未成年提供的违规行为;坚决打击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2022年依法处理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1起,取缔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件1起。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的监管,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集中力量对主要出版物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加大对游商地摊的监管力度,重点查缴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恐怖灵异、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少儿出版物和其它非法出版物;查缴侵权盗版教辅图书,杜绝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流入校园,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的印刷、制版等印刷经营活动坚决予以取缔。依法立案查处非法销售出版物案件1起,收缴非法销售书籍23本。四是加强对旅游行业的排查和监管。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工作目标,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执法车辆30余次,与县交通部门对5个旅行社新田营业部开展联合执法6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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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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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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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谢晴 联系电话:187****2736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