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MB118186X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新田县新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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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新田县新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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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主要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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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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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敦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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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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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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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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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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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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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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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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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2年3月份将法人代表黄海峰变更为彭敦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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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公历逢1、4、7和重大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前后)安排执法队员对新圩农贸市场和高山农贸市场进行巡查,对违规占道经营和乱摆乱放行为进行劝阻,对违规搭建进行强制拆除。新圩农贸市场和高山农贸市场全年累计安排巡查220余次,有效维护了农贸市场秩序。 2、应急管理方面:不定期的组织执法队员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店、地质灾害点、道路交通隐患等进行安全检查,全年累计检查300余次,对违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1份,排查道路隐患40处,镇政府整改22处,上级主管部门协助整改17处。在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领域进行摸排,对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打击,累计缴获花炮40余筒、鞭炮50余响、水雷30余扎,小型烟花若干,有效打击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主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全镇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从5月到10月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排查防溺水隐患点92处,均落实镇、村级包保责任台账,确保“两率”到位。在各村危险水域放救生竹竿约130余根,防置救生圈60个,设置木质防溺水警示牌140余块,永久性防溺水警示牌75块,粘贴防溺水标语240余张,永久性标语40条,村干部从5月1日到9月30日每天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利用“村村响”每日三次宣传,镇纪委和应急办定时督查,巡查发现学生私自下河游泳12起,全镇今年未发生溺水事故。扎实开展预防“小火亡人”、一氧化碳中毒,对各行政村(社区)所有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就“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小火亡人”事故宣传工作,逐村逐户开展“敲门行动”,签订《新圩镇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小火亡人事故告知书》回执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部宣传告知到位,累计发放告知书8000余份。 3、卫生健康方面: 组织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对全镇所有卫生室进行每年2次的常规检查,并建立安全监管台账,规范了村卫生室的管理秩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每季度1次的常规检查,并建立安全监管台账,保障学校师生的用餐安全。对辖区内所有的餐饮店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进行每年2次的卫生检查,排查出卫生隐患1处,整改到位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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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本单位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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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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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陈新毅 联系电话:176****7923 报送日期:2023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