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782883687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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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新田县水政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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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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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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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新田县水政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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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为保护水资源提供水政监察保障。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水利法律法规,保护水资源、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设施,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案件,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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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水利局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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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先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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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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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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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新田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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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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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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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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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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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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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初,我局依据省水利厅“互联网+监管”工作规则文件要求,制定了2021年“互联网+监管”工作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库及具体抽查事项计划任务。主动对接市局执法大队开展梳理“互联网+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领监管实施清单。 二、结合市县专项联动,推进水行政执法开展。2021年,结合“美丽河湖”创建、河湖清“四乱”工作任务,我局开展检查大小河道9条,小二型以上水库74座,累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约246.2公里,巡查检查118次,出动人员431人次。通过自查、巡查、举报等途径,及时消除破坏防洪堤、河道违章建筑和占用河道堆弃垃圾隐患5起,全年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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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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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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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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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刘明旺 联系电话:138****9837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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