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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2022-04-29 11:41
  • 来源: 县委编办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448068345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新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新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业务范围: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

    

新田县龙泉镇先云路20号

法定代表人

王林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

20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1年无变更登记情况

一、严格执行章程 在资质认定管理体系各个环节、各项管理控制活动开展的流程有序性、结果符合性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结合《2021年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制定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1、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指导精神和相关要求拟定新田县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做好相关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工作。 2、每月10日前开展辖区内金陵水库、大历县村断面、纱帽岭村断面三个地表水采样监测工作,并于每月16日前向生态环境部门及市监测中心上报监测数据。 3、每季度按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金陵水库)、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并上报数据;对于外包的监测工作每月跟随采样,做好监督、质量控制等及数据审核等工作。协助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站第三方运维人员进行空气、水质自动站的运维管理,保证自动站设备及联网系统正常运行。 4、每月编制环境质量月报,呈报县委四大家领导以及市、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同时每月在电视台、新田政府网上公布我县环境质量现状。 5、协助监察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文化执法大队等处理相关部门的信访投诉多起。配合完成地下水污染、噪声扰民等执法类监测。 6、积极配合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双随机”执法工作,完成“双随机”执法监测14余次。 7、按时保质上报相关考核数据。每月严格审核并向市监测站上报县域内地表水、饮用水监测数据;按照要求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保证新田县域生态补偿资金没有扣减,每月做好数据整理与分析并每季度上报相关监测数据及资料。 8、积极配合局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开展常规的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执法监测,能够科学、客观的反应出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程度及原因,为地方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精准数据支撑,让环境保护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161812050417 发证日期:2016年3月4日 有效期至2022年3月3日 发证机关: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王林  联系电话:152****0278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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