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578611836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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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新田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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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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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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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新田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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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林业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业务范围:负责木材、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凭证运输的检查,对非法运输的依法处理;协助林政管理机构查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违法运输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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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龙泉镇迎宾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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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尹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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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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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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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新田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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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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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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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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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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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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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搞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市林业局有关疫情期间野生动物“四严禁一封控”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法活动。与森林公安和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我们从1月20日至3月初,每天对城区主要集贸市场、重点乡镇马路市场以及饭店等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野生青蛙500余只、龟类400余公斤,以及豪猪、竹鼠等野生动物冻体苦干,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还多次与森林公安等部门进行检查,打击农贸市场内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以及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积极联系民间护鸟志愿者,获取非法捕鸟活动信息,对山间、水边的捕鸟网进行拆除销毁,对非法捕鸟者进行查处。加强对全县竹鼠、豪猪、海狸鼠、青蛙、孔雀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监管和管控,进行政策宣导和封控隔离,确保了有效的疫情防控。 (二)协助搞好森林防火,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失火行为。安排人员对重要林区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制止了多次野外用火行为。共查处查处野外违规用火7起,对门楼下青皮源村李三付、竹林坪村赵远智、鲁塘村邓正珍、金盆镇下塘窝村谢和平、骥村李家湾李某等5人行政立案,行政处罚4人,处罚金额2400元,移送森林公安1起,出动执法人员车辆30余人次。 (三)继续加大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获滥伐林木林业行政案件8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行政立案20余起,全年行政处罚金额30余万元,要求补种林树2万余株,依法有效的打击了各类非法占用、毁坏林地、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今年以来,我们以林政管理为后盾,结合“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查处力度,加强林木资源的保护。继续对2019年度、2020年度“森林督查”未调查处理完成的违法图斑开展调查核实,依法立案查处,对养殖场违法图斑较多,执行较难的情况逐级进行了上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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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本单位不需要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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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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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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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李波 联系电话:189****2926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30日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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