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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禁毒工作社会化宣传教育中心
  • 2021-06-28 16:00
  • 来源: 县委编办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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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MB1J09952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新田县禁毒工作社会化宣传教育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新田县禁毒工作社会化宣传教育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协助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禁毒预防教育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承办重大禁毒宣传活动,开展禁毒业务培训;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涉毒人员的管控及帮教,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禁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田县行政中心二楼

法定代表人

谢标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我单位2020年度无变更事项。

一、严格执行章程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严格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和章程规定内容。 二、业务活动开展 202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永州市禁毒委决策部署,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单位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瞩目成绩,主要体现在组织禁毒宣教活动广泛开展、缉毒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吸毒人员网格化管控常态化,重点毒品问题整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逐步规范、病残收治实现应收尽收,新田禁毒整体工作水平大幅度提升。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2020年,我县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和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均为100%;本地外流贩毒人数较2019年同期降幅为61.1%;未发生任何重大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二)禁毒示范创建:我县骥村镇、陶岭镇、秀峰社区、秀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站、大坪塘中学、龙泉第三完全小学、湖南省普瑞达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7个点成功创建市级禁毒示范点,数量位居全市第2;(三)宣传帮扶工作: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管控帮扶的力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累计达30万余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余场次,累计帮扶500余戒毒人员提高工作技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继续围绕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并完成2021年永州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及“三年禁毒大行动”工作考核。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谢标  联系电话:187****3085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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