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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新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021-06-28 16:04
  • 来源: 县委编办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MB118186X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新田县新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新田县新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黄海峰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

50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每逢赶集日和重大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前后)安排执法队员对新圩农贸市场和高山农贸市场进行巡查,对违规占道经营和乱摆乱放行为进行劝阻。 2、应急管理方面:不定期的组织执法队员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店、地质灾害点、道路交通隐患等进行安全检查,全年累计检查240余次,对违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排查道路隐患29处,镇政府整改15处,无法整改的均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卫生健康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对全镇所有卫生室进行每年2次的常规检查,并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并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每季度1次的常规检查,并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对辖区内所有的餐饮店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进行每年2次的卫生检查,排查出卫生隐患2处,整改2处。 暂未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下放或委托的执法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黄海峰  联系电话:173****9599  报送日期: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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