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69180404X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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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新田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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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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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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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新田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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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提供服务。 负责全县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采伐区的调查设计,造林规划设计,中幼林抚育设计,防火林带和防火林道建设规划设计,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林区公路测量,森林病虫害调查,森林资源二类清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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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新田县龙泉镇迎宾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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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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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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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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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新田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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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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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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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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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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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0年无变更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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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根据省市的要求,充分利用我县“十二五”二调工作成果,通过数据更新至2019年年底,在消耗量小于生长量的基本原则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实行禁伐减伐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按时完成了我县“十四五”森林资源限额采伐编制工作,编制成果资料已上报省市林业局评审。按照省政府关于禁伐减伐的要求,为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减少森林采伐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出年采伐指标建议:我县年采伐限额集体部分按合理年采伐量的41.6%确定;全县“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为32604立方米,其中集体29807立方米、国有肥源林场2343立方米、国有大湾林场454立方米。 3、组织开展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阳光工程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起草并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集体商品林采伐指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4、认真开展伐区设计及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工作。2020年我县限额采伐指标共36795立方米(蓄积),其中商品林32104立方米(蓄积),公益林1428立方米(蓄积),采伐出材量约23916立方米。全年共发放采伐证213份,采伐蓄积29112立方米,采伐出材量18730立方米;其中不占限额5份,蓄积1208立方米,材积680立方米;公益林更新采伐和低效林改造4份,蓄积518立方米,材积34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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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本单位不需要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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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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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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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蒋云娟 联系电话:138****7668 报送日期: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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