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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陶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021-06-08 09:14
  • 来源: 县委编办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1128MB0U97196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新田县陶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新田县陶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者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新田县陶岭镇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王小忠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新田县陶岭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0年度无变更登记情况。

2020年,新田县陶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我镇基本完成了年初的工作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大力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2020年共组织开展土地执法3次。一是2020年2月26日,刘何村3组村民刘某某占用耕地下房屋基脚,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多次做工作仍然继续施工,果断组织人员执法拆除基脚120平方米;二是李家社区溪子脚自然村村民何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柏新坦公路旁的耕地上动工,我大队多次做工作并下达法律文书后仍然施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0年4月24日组织人员拆除基脚130米;三是仁岗村3组村民郑某某,擅自在村集体土地上破土动工建设,镇村干部多次做工作仍不改正,于2020年7月21日联合县打非办租用挖机将其基脚拆除,并恢复种植。通过开展执法,警示作用十分明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2020年,全镇制止耕地建房10宗、面积1800平方米;开展土地执法3次,拆除建房基脚400平方米、非法建筑100平方米;处理非法占地建房20宗、面积2100平方米。 2.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我执法大队对辖区内15个村的21家卫生室、一家镇卫生院,每个季度开展了一次监督执法工作,全年总计下达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75份,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接受处理群众举报5次。对辖区中小学、中学、幼儿园开展了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安全饮水等专项监督执法行动,累计下达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25份。对辖区内3家采石场1家砖厂开展了职业卫生监督,下达整改意见书4份。 3.开展了道路交通顽瘴痼疾工作。联合派出所干警、辅警对陶岭镇马路市场进行整治;持续打击违法载客现象,对三轮车违法载客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年共查处违法载客三轮车65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及思路 一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做到依法行政,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减少执法成本;三是抓违法典型案例,促规范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2020年度无接受捐赠资助情况

填表人: 王小忠  联系电话:136****7708  报送日期: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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