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19-1594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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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新田县国土资源局是新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全县耕地保护、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依法依规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等。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工股、法规信访股、耕地保护股(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规划用地建设股、地籍管理股(不动产登记股、测绘与地理信息股)、土地利用股、矿产开发管理股(矿产资源储量勘察股)和地质环境股等9个职能股室。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即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征地事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事业单位4个,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环境检测站和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派出机构有龙泉镇等12个国土建设管理站。2017年末全系统有干部职工172人(在职143人,离退休2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3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142万元。
2、部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3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开支、日常经费开支;项目支出22142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土地开发支出、国土管理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160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92.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1.72万元:
(1)办公费和印刷费支出61.32万元
(2)水电费支出9.1万元
(3)邮电费支出3.2万元
(4)差旅费支出17.62万元
(5)维护费支出1.7万元
(6)租赁费支出7.48万元
(7)培训费支出6.96万元
(8)公务接待费支出17.37万元
(9)劳务费支出9.55万元
(10)委托业务费支出245.73万元
(11)福利费支出30.58万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7万元
(13)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44万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4万元
(二)项目支出
本年度项目支出22142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取得用地批文8个,用地面积80.2公顷;全年供应土地面积404.16亩,补办用地手续30宗,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6890.52万元;完成2018年第一批土地开发项目6个,建设总面积为2189.10亩,新增耕地总面积1832.7亩,其中新增旱地1686.15亩,新增水田146.55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和考核制度,强化国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非”行为,控违拆违28842.4平方米;完成征地725亩,新增储备工业用地1203亩;为各类服务对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895本,不动产权证明1783份,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99%;卫片执法检查继续保持“零问责”、“零约谈”目标;“两巩固一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继续保持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
四、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按照文件要求,我们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对我局2018年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及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为17.37万元,比上年略有减少。在公务接待中严格审批程序,规定了公务接待的审批权限;严格接待标准,规定住宿、用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原则上都安排自助餐;严格报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局2018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7.67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主要是我局大部分公车已进行封存,对留存的执法车辆管理实行“四定”,即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集中停放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2014年起,省里明确要求建设项目占用水田、旱土的,必须补充相当质量的水田、旱土。我县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占补平衡资金不足,且基本是林地,由于林业政策原因,报批难度大,既有政策障碍又有环境压力,开发难度大。
2、是征地遗留问题多。近几年来大面积、大范围的征地,征地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很多的遗留问题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了征地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业务支出存在不确定性,财政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相差较大,追加预算较多。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在既有的制度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租车和因公出国(境)等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的对应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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