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19-03648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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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近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为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问题,维护其健康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县2017年度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分析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新田县地处湖南省南部、永州市东南部。全县辖11镇1乡,230个村委会(居委会),总面积1022.4平方公里,总人口43.15万人。由于自然条件差,交通闭塞,资源缺乏,经济落后,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湘民保发〔2004〕3号),《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湘民办发〔2008〕60号),《湖南省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湘财社〔2004〕37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意见》(湘卫合医发〔2011〕3号),《关于规范和完善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5号)以及中央、省级有关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城乡医疗救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项面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行为。它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其目的是将一部分生活处于低收入甚至贫困状态的城乡弱势群体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之中,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支持,以缓解其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医治造成的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增强自我保障和生存能力,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它有利于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有利于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城乡医疗救助内容主要包括资助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救助程序主要分为本人申请、资格审查、审核批准三个环节。覆盖全县12个乡镇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百岁老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4、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城乡医疗救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广覆盖、保基本、救助重点、多层次、可持续”为指导方针,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我县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阶段性目标是在2017年末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医疗救助的实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有效地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政治效益:医疗救助的实施,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爱民惠民政策,真正享受到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使广大的农民朋友增强了对我们党和国家的信心,增强了凝聚力,改善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巩固了基层政权和党的执政地位。
社会效益:医疗救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许多的社会矛盾,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为促进我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县财政局、民政局领导重视,对2017年度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进行研究部署,由县财政局社保股、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局共同完成。
2.组织实施
(1)县财政局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2)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共同填报基础信息表,并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3)县民政局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4)县财政局汇总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综合资料。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6年,医疗救助基金具体组成为:上年度结转0万元;
本年度基金收入1064万元,其中上级下达659万元,本级配套40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医疗救助共救助79395人次,救助资金1064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53249人,资助金额445.3万元;住院救助9222人次,救助金额446.5562万元;门诊救助16924人次,救助金额172.183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新田县医疗救助基金实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资金全部在县民政局医疗救助专户中设立专帐,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和支付等业务。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新田县医疗救助工作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局负责,副科级单位,归口县民政局管理。各乡镇设有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制订了《关于规范和完善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5号)的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执行湘卫合医发[2011]3号文件精神,保证了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患者的及时医治。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实施过程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批、发放有规范的流程和操作办法,医疗救助档案完整,全部实行信息化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新田县十分重视医疗救助工作,重点抓好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把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主渠道,及时有效地保证了医疗救助工作的正常、平稳开展。通过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新田县医疗救助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医疗救助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的“看不起病、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经绩效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17年度我县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效,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特别是患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群体“看病难”的问题。在看到成绩同时,我县医疗救助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县属国贫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贫困人口基数大,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恶劣,需要医疗救助的人还很多,救助对象中无钱看病的问题仍然严重,存在“小病不愿医、大病没钱医”的状况。
二是随着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定点医院的增多,救助比例、封顶线的提高,医疗救助金额支出猛增,还需更多资金投入。
三是人员编制过少。目前我县医疗救助编制1个,从事医疗救助人员1人。要把全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做好,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相关建议
1、由于我县是国贫县,自身财力差,在确保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优先足额安排的同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我县重点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2、加强医疗救助队伍建设,建议增加编制和人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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