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19-03641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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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主要包括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通过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奖励和扶助,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经济水平,逐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鼓励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共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192.784万元,情况如下: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扶助对象1270人(退出34人,新增135人),扶助资金121.92万元,其中中央下拨97.54万元,省级下拨14.63万元,县级资金9.75万元;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资金。扶助对象79人(伤残15人,死亡64人),扶助资金41.424万元,其中中央下拨23万元,省级下拨12万元,县级资金6.424万元;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资金。扶助对象47人,扶助资金20.08万元,其中中央下拨7.73万元,省级下拨4.23万元,县级资金8.12万元;
4、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401人,发放资金9.36万元,其中省级下拨3.11万元,县级资金6.25万元。
二、专项调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在全县展开利益导向专项资金调查,为资金绩效评价提供数据基础。
结合利益导向对象确认的制度与程序,本次在对新增个案入户调查核实的同时,顺便对枧头、三井镇两个乡镇的原个案信息进行了抽样调查复核。重点了解对象确认、规范操作、档案管理、信息管理、资金落实、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等情况。其中,枧头镇马鞍塘、桑梓村奖扶对象共12人;三井镇平乐脚村、罗溪村奖扶对象共12人,特扶对象2人、保健费发放对象4人。为达到调查目标,本次调查注重调查方法的灵活性、有效性,采取了查阅资料与进村入户相结合、见面调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对在外对象适用群众调查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
从抽查的几个村来看,都严格按照政策界限,认真实施了两项扶助制度的资格确认。对年龄、户口性质、婚姻情况、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政策。情况不明的进一步调查清楚,缺少证明材料的尽量补充完善,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确认,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实行终生问责。
三、规范程序,严谨操作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确认并公示等工作。个人申报、行村级评议,乡村两级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确认的对象逐户上门核实,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审批,县卫计委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全员复核、确认。严格按规范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公示。通过评议公示、逐级审核、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了两项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公平、公正。对该退出的对象及时退出,杜绝吃空饷的现象。
四、确保资金到位
1、做好预算。年初作财政预算安排时,财务人员与县财政局有关部门有效沟通,预算充足,为年底的资金发放做好准备。
2、资金一率打卡发放。利益导向专项资金设立专户,资金的使用通过财政审批再予下拨,县人口计生委提供名册,由邮政储蓄银行新田支行履行代发,统一开户、及时打卡。
本次抽查的30名对象确认准确率100%,扶助资金与保健费到位率100%。
五、群众满意度及建议
经过实地调查,我们扶助的对象大多家境贫困,生活水平低下,对此类扶助政策群众还是比较支持与认同的,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缓解了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抽查的30名农村扶助对象基本满意率93%。
然而,一些受访群众还是向我们的调查组提出了一些建议,基本上都是要求提高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每人每月只有80元,一年也就960元,虽然2017年县财政拿出12.7万元,对每个对象提标100元,但是不要说养老,连当地的人平纯收入都达不到。独生子女保健费那是更不值一提,有和无没什么区别,没得吃低保的钱多的多。
因此,为了更好的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实实惠,建议:一是工作需要常态化;二是部门优惠政策继续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三是建议对计生民生工程作进一步的调研,扩大范围,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真正让实行或落实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以便更好的将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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