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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19-03713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9-01-24
名称: 2017年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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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2019-01-24 16:26
  • 来源: 新田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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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调处“三大”权属纠纷的中、近期计划,制定巩固调处纠纷成果,发展边界睦邻友好关系的具体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械斗工作,维护全县农村社会稳定。

2、对县内“三大”权属纠纷的调处进行指导,并督促检查、落实、完善预防和制止纠纷械斗的措施。主持、参与调处县内、县际的重大、疑难权属纠纷;负责对乡镇权属认定的复议。
    3、负责综合全县调纠工作情况,为县委、县政府了解纠纷动态、指导调纠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巩固和发展边界睦邻友好关系的各项工作。协助县委办、政府办做好领导走访边界及周边市、县召开联席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调纠办设两个股室:文秘股、调纠股。

人员情况

本部门2017年人员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 8 人,实有车辆0台(原公务车已上交到机关事务局)。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6. 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 2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126. 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39万。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44.69万元、津贴补贴17.69万元、奖金3.38万元、社保障缴费4.64万元、伙食补助2.3万元等;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20.3万元、印刷费8.97万元、邮电费3.53万元、差旅费5.33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3.32万元等.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平衡。

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3.32万元,公务用车支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一)抓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今年年初,按照“一月一排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清明前夕山林、土地、水事等三大权属纠纷进行了进一步的排查摸底,截止今年3月底,全县共有“三大”权属纠纷106起,其中重大纠纷63起,一般纠纷33起,稳控纠纷10起。今年3月份由我办拟定,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新田县2017年清明期间重大纠纷隐患重点守护方案》,由各县级领导带队,组建11个专业调纠工作组,对全县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且群众诉求强烈的22个重大纠纷,开展调处。

(二)完成了国庆与十九大期间的排查和稳控工作。我办积极配合县信访局及相关部门,在国庆与十九大期间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稳控,并对重点乡镇、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进行专项指导督查,确保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台账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了山林水土矛盾纠纷积案稳控到位,特防期社会大局稳定。

(三)抓纠纷调处、重大纠纷调处。

在清明特防时期后,我办积极介入,压实责任,及时指导陶岭镇处理好了东山村与楼下村关于对门岭(石灰岭)等近八百亩山场的山林权属纠纷,解决了近百年来两村的遗留问题,促进了该区域生态旅游等产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我办联合法制办积极与市检察院衔接,及时处理好了龙泉镇金竹坪关于鸾山岭权属纠纷申请市检察院监督的问题,金竹坪与邓家坪村关于鸾山岭30多年的山林权属纠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处理。我办还积极调处稳控了金盆圩乡恩富村与奉家村关于上集山的权属问题。提请县政府常务会两次研究上集山裁决问题,现裁决文书正在依程序行文。门楼下乡门楼下村与高贷源村关于枫树脚的山林纠纷因原门楼下乡政府处理主体不合程序法规,县法制办复议驳回后,我办不打折扣,积极介入,现纠纷正在有条不紊的处理中,双方村民情绪稳定。

我办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协调国有山龙泉镇狮形岭征地周边村的矛盾,明确权属界线,不仅确保了“狮形岭”原协议有争议的80亩国有土地,而且还为国家争回有效用地40余亩,挽回国有土地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之多。至此,通过我办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县城周边三处国有山(狮型岭、天子山、龙泉山)共600多亩土地权属全部确定,用地难问题全面解决,为县委、县政府节约征地费用一千余万元。今年五月配合县污水处理工程指挥部,加大了龙泉镇河大桥村与陶宝村关于大肚子山的调处,以及家博城建设因迁坟引发的龙泉镇扒田丘五组与瑶塘窝畔塘村关于凤形山、交椅形的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为县城发展保了驾,护了航。

我办专门抽出一名副主任负责温氏集团项目建设过程中与骆铭孙村产生的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现项目正在正常有序推进。参与下塘窝与云石且下关于螺丝岭,矮崽脚种树引发的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和云石且下机耕道被下塘窝村民挖毁等综合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我办服务大局、主动出击,积极处理国道S234线兴修过程中村与村之间的山林田土纠纷的调处,先后处理了龙泉镇黄沙溪村与大坪塘镇下村关于道路占用欧家源山场的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大坪塘镇大冲村与鲁塘下村关于鲁塘下山场的权属纠纷以及定家村与小明路村关于千山茶场道路占地的权属纠纷处理等,有效的推进国道项目的建设。同时妥善处理龙泉镇潮水铺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权属与骥村陆家村祖坟所在地倒地葫芦纠纷,形成了会议纪要,确保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门楼下坳背村三组村民因与金洞林场晒北滩分场三湾源竹山槽山林权属纠纷界线不明,双方林权证填重事件未解决一事,村民多次到县上访,我办积极向市局汇报,并主动与金洞林场调纠部门多次联系,积极沟通,同时亲自到现场勘查、踩界提出了意向性调处意见,有效的稳控了上访人情绪,目前案件正在有序的协调处理中。龙泉镇上庄村与宁远县中江源林场经营权变更的纠纷,也积极向市和周边县调纠部门联系,多次沟通,有效的稳控好相关人员的情绪,确保了党的十九大等特防时期的社会大局稳定。

四、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外控机制作用力不强劲,未能充分调动参与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导致仍然存在办事“提而不高”、服务“变而不通”的情况。

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大多比较笼统、粗略,一些能够细化、量化的没有细化、量化,具体要做哪些事、履行哪些责任、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时间完成,往往未作明确要求,显得较“软”,缺乏刚性约束效应。

三是对工作和问题思考不够深入。在实际当中往往表现出来的是身份意识不足,不敢说话、做事畏畏缩缩或者是说话不符合身份、做事抓不住要领。其次是对工作实际思考不深入,攻坚能力不足。目前,一些同志往往是习惯被安排工作,缺乏依法履职、主动做事、攻坚克难的精神。接受任务后,对如何完成任务想的少;完成任务后,对工作的反思和经验的总结较少。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单位今后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严格控制支出,合理安排经费,做到细化支出,确保绩效执行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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