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4311280016/2017-02480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10-25
名称: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7-10-25 10:55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新政办函[2017]53号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新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新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做好我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办函[2017]7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确定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自主举办或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宣讲会、通气会、讲座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县经济发展的信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2定期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及时发布每季度主要统计数据,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4建设审计公告专栏,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及解读,特别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入企开展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分类公开,及时更新我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和资金管理清单一目了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粮科经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国网新田供电公司

4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全面公开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重大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信息,及时制定我县实施意见,细化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水利局、县农业委、县环保局)

3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药品集中采购、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中,从交易公告、交易进程到中标(成交)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均要集中全面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要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晾晒,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分根据职能落实)

2深化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责任单位:县编办)

3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食工质监局)

4围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5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配合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1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县内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主要农产品收购进度信息公开,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粮科经委、县农业委

2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程序、方法,农户摸底权属调查表,农户承包地块数、承包地“四至”、面积等信息进行公示,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责任单位:县农业委、县人社局

3及时公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获得农业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信息。(责任单位:县农业委)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国税局)

2创新税收政策公开方式,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加强税收政策宣讲和咨询辅导。(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

3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细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取批量集中采购模式的,要公开采购预公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信息。采取协议供货模式的,要公开入围厂商、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优惠条款、采购结果等信息。政府采购相关投诉处理及违规处罚结果应一并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1围绕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落实)

2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落实)

3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舆情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落实)

(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1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加大县内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情况公开力度,推进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商粮科经委

2强化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公开力度。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食工质监局

3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定期公布全县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数据分析结果。对抽查结果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自产生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食工质监局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大扶贫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2加快建设全县“互联网+监督”平台,推进数据共享,扩大公众参与,全面加强民生、扶贫等领域资金项目的监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3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全面公开对口帮扶名单,以及各帮扶点实施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二)推进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信息公开

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要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开展全县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月公布全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情况。按月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按季度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1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精准扶贫脱贫、基础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特别是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均应依法公开。定期公布全县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继续加大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日常行政检查监督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食工质监局)

2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审批及监督检查类公示公告。进一步做好药品上市审批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批准上市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县食工质监局、县卫计委)

、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1及时公开银行业监管政策并进行解读,全面公布支持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政策和促进银行业改革等措施。加强对全县银行业舆情监测,重点关注银行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非法集资等相关政务舆情,做到迅速应对、积极引导、及时发声。(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食工质监局

2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1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责任单位:县房产局、县住建局)

2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三榜三公示”制度,编制发布2017年新田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细化公开申报条件、危房等级评定标准、贫困类别、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及完成情况,包括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年度投资、新增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棚改办

3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4及时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相关信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告公示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向公众推送,并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1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原则、范围和方式,扩大预警预报受众面。(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2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按照“谁调查、谁公开”原则,及时全面公开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全文。((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检测检验、评价、考试等机构的资质认定、变更、处罚信息,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抽查检查等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选取部分县直机关试点推行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2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重大决策正式出台后,要将决策文本与征集意见情况和政策解读情况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

3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要纳入公开范围。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认真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2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行政机关对于自身出台的政策,要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不得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

3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回应针对性,不得以转载工作动态、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等充当回应内容。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积极将政府门户网站迁移至新田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2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定位,避免同类信息在不同栏目进行发布,影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和体验。健全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让公众能够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3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4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文信件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2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当申请人选择电子邮件为所需信息的获取方式时,行政机关发送答复书的电子邮箱所显示的发件人名称应规范正式。

3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诉求的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事项明确的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针对申请内容作出规范答复。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答复,行政机关应在告知书中写明依据和理由。

4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按季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安排,同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的总结分析,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逐项明确由县有关部门牵头落实的事项,各部门要在工作安排中进一步细化措施,并负责指导本系统抓好公开工作;未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作为共性工作要求,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