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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4-26710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31 10:1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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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税务局网站“永州”频道“新田县”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建议,请与新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龙泉路2,邮编:425700,联系电话:0746-4781187,传真号码:0746-4719577,电子邮箱:xtsw478118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新田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新田县税务局按照《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股室(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通过网站管理,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改正公告、非正常户及注销公告、遗失公告等各类涉税信息6338条,新闻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任免信息51未收到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依法依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办理、答复、送达、复议诉讼等工作事项。2023年,我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已撤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数据管理部门职责,进行归口管理、分类报送,稳步推进涉税信息的抓取推送专责化、信息化,确保信息数据来源一致、口径一致、内容一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发布审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是做好网站管理。充分发挥新田县税务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以网站为“主阵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开设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工作动态等专栏进行发布。另一方面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办税服务窗口以及税法宣传进校园、税企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宣传和纳税咨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股室(所)绩效考评,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县局机关修订完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方面实现全链条规范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纳税咨询、监督举报等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新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因岗位人员调动造成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信息公开不及时,以及部门间信息传递滞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新田县税务局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服务能力水平。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更新各项栏目。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对高质高效报送信息的部门给予绩效加分,对逾期报送的部门进行绩效扣分。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防患未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整改,用好政务公开线上通道,努力营造公开、规范的税收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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