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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09-04
名称: 2014年度新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    
2014年度新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7-09-04 11:22
  • 来源: 新田政府网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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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新田县人民政府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九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田政府网(www.xt.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体系。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县政府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各部门及负有政务公开义务的其他行政机关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县政府根据《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新田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新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规定》、《新田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新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切实规范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能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等4个二级子栏目;规范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专栏建设,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公开了各自的审批服务流程。二是积极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方式。建立了政府信息报送上传制度,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通过县内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对于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需要群众参与配合的信息,印发了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查阅。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4年度全县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11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23条,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50 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2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56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其中办事事项57161条;工作动态信息162条;机构职能信息50条;通知公告信息 182条;人事信息42条;监管信息12条;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1条;住房保障情况信息12 条;食品安全工作2条;工程建设招标情况25条;征地拆迁情况信息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数量多,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13万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万余人次,电话咨询560余人次,网上咨询250余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由于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的发生。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县政府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是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是县政务公开办。全县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全职人员8人,兼职人员70人,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配置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屏查询机4台、大型电子显示屏12块、公共信息查阅点3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4年,全县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建设、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10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宣传还不够到位,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具体。

   3、监督考核不够到位,没能完全落实相关的制约机制等问题。

  (二)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政务服务目录与指南,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部门与群众能交流互动,使广大群众能真正参与进来。

  3、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标准和程序。

  九、说明

  附表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审计局、药监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县价格管理局、县安监局、县体育局、县法制办、县移民局、县供销联社、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畜牧水产局、县房产局、县扶贫办、县网政办、县档案局、县信访局、县电视台共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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