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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网销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征集活动
  • 2020-10-23 14:45
  • 来源: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电子商务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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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网销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征集活动

为更好推动我县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及质量体系建设,全面打造新田县网销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形成独特的品牌文化和传播机制,从整体提升新田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让新田县优质农特产品走出去,现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新田县网销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名称、标识(LOGO)和广告语,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1月8日止,共14天。

二、应征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需符合《商标法》要求,言简意赅、新颖独特、主题突出,充分与新田县历史、文化及产业相结合,体现“中国天然富硒农产品之乡”及农特产品特色。名称简洁、大气、易记,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

(二)品牌标志:包括名称和LOGO,要求名称和LOGO有机结合,富有美感,韵味深厚,较好体现新田农特产品“绿色、营养、安全”特色。

(三)名称原则不超过4个汉字,简明扼要、朗朗上口,字体创意有特色、新意;LOGO形象生动、辨识度高、易传播;广告语短小扼要,突出新田农特产品特色,便于推广。

(四)每位应征者限投一个品牌名称、标识(LOGO)和广告语。

(五)应征稿件采用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应征者需提供作品创意文字说明、阐述(500字以内)和应用示范。

三、应征方式

参与投稿者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xtxdsb@163.com

四、评选程序

     应征作品由主办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评审结果于2020年   月   日前,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商务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评选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在新田商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按20%的比例纳入综合评审结果根据得分排名,评选出入选作品。评审结果报请分管副县长审定。

六、奖项设置

(一)本次征集活动设成套作品入围奖10件,每件奖励现金2000元;

(二)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入选作品以主办方成功注册商标并取得国家相关知识产权证为标准,最终入选作品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0元。

七、特别说明

(一)本次征集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投稿者若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提供的私人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征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金的,将原额追回。

(二)所有入选作品一经进入备选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应征作品一旦送选,即表示应征者认同本活动所有条款要求。

(三)若应征作品内容相同,以投稿先后顺序进行征用。

(四)请认真阅读稿件要求格式、并以此格式撰文投稿。投稿作品若不合乎规范,将视为弃稿、不予征用。

(五)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投稿作者需认真填写联系方式,方便后续我们进行奖励机制。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田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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