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和营销项目中的线上特色馆预算28万元,调整为20万元;
2.智慧旅游建设预算6万元,未实施,取消建设内容,资金调整到涉农电商企业的质量认证项目;
3.鼓励涉农电商企业的质量认证项目内容增加“建设电商扶贫展销馆,电商扶贫企业及获得质量认证产品免费入驻,开展线上线下销售”,同时预算由30万元,调整为44万元。
4.由于快递配送直接到村,取消乡镇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经验收合格后,按照等级进行补贴,一等级2万元/个,二等级1.5万元/个,三等级1万元/个;增加大数据分析系统内容。总项目金额为254万元。
5.建设本县农产品溯源数据库和溯源体系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调整为“建设本县农产品溯源数据库,对溯源体系进行补贴”。
6.农村电商宣传推广的媒体宣传项,其技术参数及要求调整为“利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和主管部门平台进行新田县电子商务政策、建设的宣传推广,国家级媒体宣传2次以上,省级媒体宣传8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12次以上。”
特此说明。
新田县商务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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