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警示!新田县2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为做好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开展“三查一曝光”行动,积极推进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对存在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切实达到“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守好守牢安全防范底线。现将有关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新田县中山街道某小区徐某某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案
2024年1月10日,新田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在中山街道检查时发现,徐某某位于新田县中山街道某小区的自建房,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现已竣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新田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对此建设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罚款48828.9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新田县龙泉街道前进路裴某某等4人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案
2024年1月2日,新田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在龙泉街道前进路检查时发现,裴某某等4人位于龙泉街道前进路的房屋建设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现已竣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新田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对此建设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罚款35524.29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