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市民咨询冷水滩区返乡创业补贴如何申请及补贴标准。当场答复:告知市民创业补贴申请条件:(1)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并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法定劳动能力内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乡镇、村)创业人员;(2)2019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注册的依法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1)《冷水滩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工资支付凭证(申请企业公章和金融机构代发明细并加盖金融机构业务专用章)(4)企业员工花名册及劳动合同。(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贫困劳动力提供贫困户手册,返乡农民工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创业补贴标准:(1)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创业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对依法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2人,初创企业与合作社带动就业5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对创业成功,已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属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3年期满后正常经营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成功奖励5000元。办理地点:冷水滩区梧桐街道新府路95号社保大楼三楼323办公室(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46-8412841。 |
受理编号 |
S2023092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