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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永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东莞市就医后回参保地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现场回复:省级医院按省级标准执行,其他市外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账比例55%。参保人员原则上在市内逐级转诊,对自行转市外治疗的,降低住院报销比例15%。 受理编号 S20210119930
事发时间 21-01-19 18:07 事项类别 咨询
受理部门 市长热线办公室 处理状态 已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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