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零陵潇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公告
征集单位:零陵区
征集时间:2017-09-05 至 2017-09-25

《湖南零陵潇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5日至9月25日,欢迎社会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9月25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到零陵区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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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湖南零陵潇水国家湿地公园是零陵区第一个国家级的湿地公园,是一块兼具城市湿地、农耕湿地与文化湿地等多种价值形态的多元类型湿地。潇水国家湿地公园具备“湿地”(生态保护为主)和“公园”(可以进行合理利用)两大属性,湿地自然生态属性决定了其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保护,包括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人文历史风貌保护等多方位的保护。因此,潇水国家湿地公园不适合纯粹作为风景名胜区加以开发利用,也不同于单纯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这种特殊性有必要单独制订地主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法律依据。通过制订《办法(草案)》,以实现潇水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8.《风景名胜区条例》

  二、征求意见方式

  《湖南零陵潇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5日至9月25日,欢迎社会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9月25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到零陵区林业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零陵区新街32号林业局 邮编:425100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907461001

  邮箱:673593463@qq.com

  零陵区林业局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