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18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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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6-18 09:54 - 名称:
2020年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信息 - 文号:
机构名称: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奉冬春
机构地址:双牌县双电西路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邮编:425200 电话:0746——7726211
邮箱:sp7726211@163.com
网站地址:http://www.sp.gov.cn/
第一条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县政府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双牌县政务服务中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行使以下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联动处置、网格化管理(除原县综治办的网格管理职责外,下同)、信用体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行政审批服务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县电子政务等工作;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全县政府系统网站。
(四)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县政务信息化、大数据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五)承担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有关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六)承担县联动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联动处置和城乡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规则;统筹规划、指挥协调、管理督导全县12345公共服务热线、联动处置和城乡网格化建设。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8个。
(一)办公室(政工室)。组织协调中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服务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起草各类综合性文件和报告,承担中心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机要、保密、宣传、档案、公章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机关后勤、公务接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信访接待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中心领导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全面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教育培训、意识形态、精准扶贫、计划生育和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中心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工作。
(二)业务股。指导、监督、协调县直部门派驻县政务中心大厅窗口的项目进驻、窗口授权、人员派驻、在线办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跟踪、协调、督办窗口政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负责县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业务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县级并联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及各进驻窗口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和监督执行窗口服务模式、服务标准、受理规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管理和年度考核,受理、交办、督办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和举报;对县直有关部门设立的各专业办事大厅和乡镇政务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协调考核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加挂双牌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组织审核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全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工作。
(四)政务公开和服务管理股(加挂双牌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人民政府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承担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局)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联动处置股(加挂双牌县联动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县联动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联动处置和城乡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规则;统筹规划、指挥协调、管理督导全县12345公共服务热线、联动处置和城乡网格化建设;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服务热线和社情民意投诉受理平台整合;指挥协调县级联动处置事件的处置工作,牵头组织跨层级、跨部门间的重大联动处置事件的处置工作。
(六)政务大数据建设管理股。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化、大数据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集约化建设、管理,负责政府投资性电子政务项目相关工作;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大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承担“双牌云计算中心”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统筹推进“数字双牌”建设。
(七)电子政务股。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县电子政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负责县本级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的建设、日常运行和安全维护管理,协调推进全县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指导乡镇级电子政务外网相关业务开展;拟订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站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加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统筹推进“信用双牌”平台建设和运用管理,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拟订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协调、推进各有关部门对信用服务机构日常监督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承担信用产品的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工作;承担信用工作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信用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编制10名、全额事业编制25名(具体为:原政务中心行政编制7名、原电子政务办全额事业编制9名、原网格中心全额事业编制8名;应新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行政编制3名、新增政务大数据建设管理股全额事业编制5名、新划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全额事业编制3名),县政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六条 归口管理:县网格事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双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