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22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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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0-05-06 15:34 - 名称: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 文号: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
决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住建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新型域镇化、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乡镇新型城镇化的目标管理考核。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县本级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有关保障性住房规划、申报、资金安排、建设并组织实施;参与核定公(廉)租房租金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制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制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五)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业活动;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咨询、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及检验检测等企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六)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工作、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竣工验收备案并牵头组织综合验收;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投诉和责任事故。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利用。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工作;负责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制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措施、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九)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人防、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
(十)参与县本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公用事业、市政管理、房产管理相关规费的征收;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属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管理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初审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三)根据国家和省市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议进行督检查。
(十四)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学生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和教学大纲要求。
(十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十九)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住建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上述职责,县住建局设9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加挂政工股、计划财务审计股、信访室)2、政策法规与执法稽查股3、行政审批服务股4、综合验收备案股5、建筑业管理股6、城市建设管理股7、村镇建设管理股8、人防设施建设管理股9、人防指挥通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住建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住建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总计4688.929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8.929598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8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5.8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总计4688.929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245264万元,其他收入4647.68433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计2631.63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90371万元,项目支出2120.1406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8672万元,其中:城乡社会支出1798.13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8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工资福利支出349.1万元,占28.77%;商品和服务支出65.62万元,占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占0.2 %;其他资本性支出8.56万元,占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5.8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工资福利支出417.069773万元,占15.85%;商品和服务支出270.034569万元,占10.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472万元,占0.17%;其他资本性支出1939.9795万元,占73.7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绩效理念。通过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部门(单位)的绩效意识,使社会公众也来了解支持绩效管理工作。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建设。提请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法制手段,一是增加有关强调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二是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3.发挥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制度,从预算编制到执行,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把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公开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及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机关2019年运行经费支出74.17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4万元,其中:电脑、打印机4.35万元、空调1.2万元、办公桌椅3.9万、专项设备2.7万、扶贫工作队设备0.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