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16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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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8-01-27 16:50 - 名称:
双牌县房产局负面清单 - 文号:
双牌县房产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双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县政府有关文件,以下事项列入双牌县房产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1、房屋征收台帐资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房产权属档案资料
依据:《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防止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散失、泄密;定期对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密级。第二十六条 查阅、抄录和复制房地产权属档案材料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登记备案。
3、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信息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4、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5、涉及军事、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的点位名称及坐标;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精度优于±100米的点位坐标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双牌县房产局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