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47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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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8-03 20:04 - 名称:
关于印发《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阳管发〔2014〕3号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关于印发《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局直各单位:
《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27日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14年1月27日印
(共印20份)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土地征收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53号)精神,结合我局国土资源城局建设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维护权益、执政为民”的要求,把维护群众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力量排查整改2012年以来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和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土地征收管理职责,完善土地征收管理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和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征地行为
对2012年以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及2012年以前获得批准但于2012年以后具体实施征收的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等进行排查,重点核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履行了征地依法报批前公告、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和组织听证,是否履行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及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征地补偿费支付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否落实到位等,及时纠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排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反映和领导批办的违规征占土地问题线索,纠正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征地行为
对2012年以来发生的违规征占土地和强征强占土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抓好整改。依法依规追究各类严重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责任人。
(三)排查纠正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文件等
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政策文件进行排查,废止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文件,健全完善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4年1月15日前)
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的土地征收项目中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违规征占土地的问题,掌握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信访事项,以及新闻媒体反映的违规征占土地的问题线索,形成专项整改清单。
(二)自查清理阶段(2014年1月14日—2月17日)
各村对排查梳理的整改清单进行重点核实。将核实情况上报,由国土所汇总整理。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2月18日—3月7日)
全面核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纠正不彻底的问题,组织力量,重点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4年3月8日—4月7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中采取的程序、方式和方法等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准确领会活动精神
违规征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问题日益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是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各村、局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对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局、村两级要做好对接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准确把握本次活动精神和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整改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问题。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阳明山管理局国土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邹礼春任组长,副局长何华任副组长,各驻村领导、干部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自查清理和整改的责任,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整改,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问题专项行动,突出自查自纠,深入实地认真核查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努力将征地工作的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治理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方法方式要细致灵活,避免群众越级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