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阳明山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0397 分       类:
    • 发文机关:阳明山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6-01-13 15:53
    • 名称:湖南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文号:
    湖南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阳明山管理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立足景区管理职能,以法治赋能景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细,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 强化顶层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6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工作清单,形成党统筹、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法治专题推进会4次。

    2. 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景区项目建设、业态招商、应急管理等重大事项,均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全年审查重大决策事项4件,合法合规率100%。

    3. 聚焦景区治理,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立足景区职能,联动公安、文旅、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乱收费、破坏生态、违规经营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5次,整改问题8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且整改到位的涉旅经营主体,采取教育劝导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的方式,既守牢法律底线,又保障经营活力

    4. 深化普法服务,厚植景区法治氛围。打造“法治+旅游”融合模式,在游客中心、核心景点建法治宣传栏3处,设流动普法服务点1个,结合旅游旺季开展“法治进景区”活动2场,发放普法手册800余份,解答游客、商户法律咨询300余人次针对景区工作人员、经营户开展专项普法培训2场,重点讲解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开通涉旅纠纷快速处置通道,联动司法所建立景区调解室,全年化解游客投诉、商户纠纷20起,做到“纠纷不出景区、矛盾就地化解”。

    二、 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 存在不足

    1. 法治宣传精准度不足,针对游客、商户、干部等不同群体的普法内容同质化,形式偏传统,吸引力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2. 部门协同监管效能不强,与执法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响应速度、处置效率仍有提升空间,景区自主监管能力薄弱

    3. 法治与景区发展融合不深,运用法治手段破解景区生态保护、客流管控、新业态规范等核心难题的举措不多,法治赋能作用未充分发挥

    4. 专业法治力量薄弱,无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应对复杂涉法问题、行政争议的能力不足。

    (二) 原因分析

    1. 思想认识有偏差,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主动意识不足;

    2. 资源保障不到位,未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法治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难以支撑精细化普法、专业化监管等工作开展;

    3. 机制建设不健全,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制度未形成闭环,缺乏长效联动机制,导致协同效率不高;

    4. 创新意识不足,对标先进景区“法治+文旅”融合经验,缺乏系统性创新思路,未能结合阳明山景区特色打造法治建设亮点。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内容,带头领学促学,全年主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旅游法》等专题学习6次,推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将法治建设纳入管理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与景区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全年主持召开党会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4次,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形成党组统筹、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2.牵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担任组长,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各科室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构建“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签订、涉法纠纷处置,全年完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4件,合法合规率100%;带头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景区规划调整、项目落地、政策出台等重大事项,均履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下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1. 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干部培训核心内容,创新采用“案例教学+现场观摩”模式,全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8次;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履职情况与干部评优评先挂钩,倒逼责任落地。

    2. 规范决策执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新增涉旅决策民意调查环节,对景区规划、项目落地等重大事项,充分征求游客、商户及群众意见;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适配景区发展;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实现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杜绝违法决策风险。

    3. 强化协同监管,提升景区治理效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搭建与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联合执法流程,针对景区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少于6次;提升自主监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推行“监管+服务+普法”三位一体模式;完善柔性执法清单,细化轻微违法免罚、从轻处罚情形,兼顾监管力度与温度。

    4. 创新普法服务,打造景区法治特色。深化“法治+旅游”融合,打造阳明山法治文化步道、法治宣传打卡点等特色阵地;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对游客推“普法+游玩”礼包,对商户推“经营合规指南”,对干部推“履职法律清单”;升级涉旅纠纷调解室,吸纳讲解员、乡贤加入志愿调解队伍,实现纠纷处置“快接快办、闭环化解”以法治赋能阳明山景区高质量发展。

    湖南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6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