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40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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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五星岭乡 发文日期:2023-11-22 09:48 - 名称:
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 文号: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全县实行森林禁火,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内及林缘3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内,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造林炼山;严禁烧荒、烧田埂、烧草木灰;严禁在林区内和林缘边乱丢烟头、野炊、烧蜂窝;严禁祭祀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因防治病虫害、冻害、造林抚育、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需野外用火的,按程序报批。
四、在禁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第五十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解:《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的起草说明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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