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按照全县强化综治平安建设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春节期间做好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以下统称“维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阶段划分
春节期间“维稳”工作从2013年1月18日开始到2013年2月17日结束(共计30天),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安全检查阶段(2013年1月18日--2013年1月28日)。主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已经结案(包括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但又有复发苗头的案件或当事人做好回访和思想工作;对重点人群(“两劳”释教、社会闲散人员及流动人口)做好稳控和管理工作;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监控阶段(2013年1月29日--2013年2月10日)。主要做好辖区内第一阶段工作中已排查出但未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未及时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的监控,同时做好这一时间段发生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对突发的治安、刑事及其他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事故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布控、疏散等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第二阶段各驻村干部要注意与村组的信息联通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上手,对于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各分管领导和带班领导。
第三阶段:为评估、总结阶段(2013年2月10日--2月17日)。对春节期间“维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及最终结果等进行总结、评估,认清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综治各项措施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工作
各村、各单位都要紧密配合公安派出所,始终保持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特别是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和影响群众生产及生活安全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及“六害”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密切关注邪教组织及其人员的渗透,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教育力度,把防范工作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村要充分发挥治安巡逻队的重要作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二广高速双牌连接线重要路段和区域的治安巡逻,要指导村组开展群众联防;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及内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年终岁末,正是民工返乡、万家团圆之际,也是各种矛盾易发时节,各驻村干部要督促和配合各村组干部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注重信访苗头,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包括刑事、治安、行政、民事等)做好回访,对重点人群加大稳控力度,对涉及民生尤其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弱势群体维权等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介入、及时调处,要开展“地毯式”排查,“倾情式”调解,确保社会持续稳定。各驻村干部须在第一阶段工作全面结束时,向乡综治办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凡未报的视为0报,但事后发生问题的,追究漏报、迟报责任。
三、认真排查,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
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及责任书明确的任务,按照“谁审批,谁检查,谁负责”及“属地管辖”原则,把任务明确到单位,责任明确到人,以排查隐患为目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节期间维稳工作落到实处,乡委、乡政府专门成立五星岭乡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龚建华担任,副组长由乡长杨迪担任,责任组长由分管领导龚银生、黄卫平、屈艺、全贵轩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黄卫平兼任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乡春节期间维稳,综治办、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要协调及检查落实工作,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介入,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适时情况分析,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发生问题的村、单位及个人实行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
“维稳”工作期间,各村、各单位负责人必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无论发生任何事情,实行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因未及时报告或拖延,隐瞒不报的形成势态扩大造成损失的,要实行“一票否决”责任追究。
(三)增强安全和稳定意识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责任范围内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强化社会稳定意识。提高法治观念和社会防范能力,努力创造社会稳定的新局面。
(四)制定突发性应急措施
各村、乡直各单位必须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方案,确保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人员、措施到位。
(五)完善值班制度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把值班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实行领导带班责任制,切忌顾此失彼,因小失大,造成空档,形成漏洞,造成不必要的隐患和事故发生。
春节期间维稳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能否安平安欢度节日,能否保持社会持续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各单位、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为民解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落实,绝不允许把工作停留在嘴上、纸上的事情发生,工作中宁信其有,绝不能疏忽大意,马虎应付。对此,乡上启动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权制”,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解、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整改、对已排查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未做好监控等引发的各类重大恶性事项,实行责任追究,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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