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24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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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9-03-27 14:58 - 名称:
双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双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 通 知 - 文号:
双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双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双文旅广体联发〔2019〕1号
双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双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及省、市驻双各单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8〕626号)有关要求和省体育局的统一安排,定于2019年3—6月开展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现将《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次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同时,请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统计人员,并于3月29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695995986@qq.com。联系人:唐伟,电话:13257465180。
附件:1.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3.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双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双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
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8〕626号)有关要求和省市体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决定于2019年3—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体育场地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力度,建立我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长效机制。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解决体育场地发展数据缺失的问题。
(三)通过对体育场地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及时、全面掌握我县体育场地情况,同时为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制定体育场地相关政策提供客观依据,为各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点
(一)调查对象为县乡镇村可供居民开展运动训练、比赛和参与健身等体育活动的各类体育场地。统计范围覆盖除军队和铁路系统外拥有或管理体育场地的各行业各类单位。
(二)调查内容为区域内体育场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场地类型、场地名称、建成年份、资金来源、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数量、建筑面积和固定座席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8﹞138号)要求执行。
三、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法
(一)组织实施
按照“总局统一领导,全省统一实施,市、县区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经费各自负责”的原则,县文旅广体局牵头组织实施本地(包括乡镇、管理局、单位及各股室)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所有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汇总、审核、上报、发布等工作,统计部门给予必要的业务技术指导。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县统计调查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与省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协调,接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
(2)督促乡镇、管理局、单位落实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业务培训;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和相关技术指导;
(5)指导开展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6)负责全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汇总及质量控制;
(7)审核上报全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并进行发布。
2.乡镇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进行联络布置,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汇总和上报并对属地统计调查质量负责。
(1)负责实施本辖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2)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建立本辖区内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机制,搞好工作协调;
(3)协调统计部门对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被调查单位,进行统一赋码;
(4)组织辖区相关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参加全县统一培训,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员业务培训;
(5)组织对辖区的所有体育场地进行统计调查;
(6)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所有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量、面积、类型等数据汇总、审核;
(7)配合市级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团队在辖区开展抽查验收。
(8)根据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适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采取发布消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圆满完成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策划筹备阶段(2019年3月)
1.成立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并下发。
2.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
(二)调查实施阶段(2019年3—5月)
1.现场调查(2019年3月25日—4月12日)
由各乡镇组织调查员对体育场地进行全面统计调查,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县级调查指导员在统计调查阶段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现场GPS定位采集,指导协助解决问题。
2.数据收集(2019年4月1—12日)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并组织初步审核,调查指导员对数据进行交叉复核后上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5月)
1.汇总审核(2019年4月10-5月10日)
市级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县区上报数据,由第三方统计咨询机构对所有数据统一组织审核、录入。
2.工作总结(时间待定)
依据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县级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五、调查保障机制
(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参与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所有人员要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二)本次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和汇总需运用较为先进的技术手段以及一些传统辅助手段,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发了体育场地统计调查软件,需使用移动终端对场地进行定位和数据采集,调查人员需使用安装安卓系统的移动终端及其他辅助工具完成调查。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结合实际购买相应的辅助工具(如办公电脑、激光测距仪、卷尺等),如涉及需按程序报批和采购的,按相应规定分别办理。
(三)本次调查按“分级负责、统一实施”的原则进行。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并落实本级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经费,确保统计调查工作正常运转。
六、调查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把统计调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建统计调查人员队伍,全力以赴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恪守求真务实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举措。要把责任分解到位,任务分工明确,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
(三)要建立健全统计调查指标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推动形成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实现对数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对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各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做到指标内涵一致、口径范围相同、数据来源可靠、计算方法准确、结果客观公正,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客观。
七、结果评价及数据应用
一是县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将调查结果向县政府反馈。二是统计调查数据将客观反映我县体育场地状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何彩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唐耀东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
邓红艳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林宏辉 县四经普办办公室主任
曾 菁 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大队队长
易倩茜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廖武宏 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
龚凌杰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业务股
主 任:易倩茜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廖武宏 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高玉峰 县执法大队副队长
杨 萍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国庆 县文物所所长
李预鸿 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彭正星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作人员
唐 伟 县文物所工作人员
何成峰 县文物所工作人员
谢东林 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利军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刘雄轩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文 玲 县文化馆工作人员
廖 文 县文化馆工作人员
附件3
双牌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加盖公章):
姓名 |
单位 |
电话 |
手机 |
微信号 |
QQ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