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583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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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3-08-31 15:41 - 名称:
2022年永州市双牌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援外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12、拟制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领域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权限内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校验管理。负责加强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等中医人才培养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卫健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根据县编委核定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加挂宣传股牌子)、财务核算中心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加挂中医股牌子)、基层卫生健康股、医药政策与科技教育股、妇幼健康股、人口检测与家庭发展股(加挂老龄健康与保健股牌子)、行政审批股、爱卫办、规划信息股、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纪检监察室。局机关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46名,其中局党政班子9名,非领导职务9名,事业编制12名。借用(调)人员16名;离退休人员28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双牌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双牌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6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3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4.9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78.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64.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78.99万元,主要是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64.3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5万元,占1.16%;行政运行支出448.27万元,占16.8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65.05万元,占24.9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480万元,占55.5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83万元,占0.63%;住房公积金支出23.21万元,占0.8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67.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2,296.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1.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公租房建设支出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65.0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中心建设52.5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废物处置16万元,村卫生室运行配套34.2万元,肇事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42万元,肇事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和医疗补助30万元,县批肇事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自负费用9.4万元,取环等计生6.59万元,计生专项工作经费10.85万元,老年乡村医生补助65万元,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城独父母奖励上级指标184.96万元。等方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480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0.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9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5.45%,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5万元,主要是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没有召开会议的计划;培训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没有开展业务培训相关的计划;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本年度没有开展节庆、晚会等活动的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6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97万元,项目支出2,296.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