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389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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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0-02-28 15:27 - 名称:
双牌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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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健局主要工作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援外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拟制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领域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权限内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校验管理。负责加强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等中医人才培养工作。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县卫健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根据县编委核定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加挂宣传股牌子)、财务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加挂中医股牌子)、基层卫生健康股、医药政策与科技教育股、妇幼健康股、人口检测与家庭发展股(加挂老龄健康与保健股牌子)、行政审批股、爱卫办、老龄办、建整扶贫办、纪检监察室。局机关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52名,其中局党政班子10名,股室在编人员12名,借用(调)人员17名;离退休人员25名。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双牌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年预算总收入2317.08万元:⠼/span>收入较去年减少6.51万元。其中:
1、正常经费拨款613.84万元,比去年增加103.34万元。其中:①工资286.7万元、津补贴213.1万元(津贴122.5万元、财政补50%目标考核90.6万元,包含乡镇卫生院56.4万);②工作经费114万元;
2、其他收入40万元,比去年增加38.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0万元,核算中心10万元)
3、专项拨款1510.76万元;比去年减少191.56万元。其中中中央省补助资金261.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0.67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112万元,村卫生室医改47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73万,计生专项资金62.03万元,)县级配套376.06万元。
4、上年结转152.48万元。比去年增加47.71万元
(二)2019年单位支出预算2317.0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了6.5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了6.51万元。
⠂༯span>1、单位基本支出729.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38.4万元:⑴、、基本工资185.2万元;⑵、津贴122.5万元,奖金158万元(包含乡镇卫生院56.4万元) ;⑶、社会保障缴费 103.34万元,其中:①医疗保险金38万 元;②工伤保险3.1万元;③助残基金0.7万元;④养老保险61.54万元;⑷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08万元;⑸住房公积金40万元;⑹伙食补助8.28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92万元:⑴、办公费2万元;⑵﹑水费0.2万元;⑶电费2.5万元;⑷、邮电费1.5万元;⑸﹑差旅费9万元;⑹﹑维修费3万元;⑺、其他交通费1万元,⑻﹑培训费1万元;⑼﹑工会经费25万元;⑽、会议费 1.52万元; ⑾招待费10.4万元;⑿、福利费0万元;⒀印刷费5.6万元;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劳务费9万元。
其他资本支出1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退休生活补助)。
2、专项支出1587.76万元。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38万元。
其中:创卫10万;爱国灭鼠10万;第三方调解中心工作经费6万元;党建经费10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0万元;流动人口计生管理10万元、计生统计及抽样检查10万元、打击两非工作经费15万元;能力建设23万元、核算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综治维稳2万元、食品安全经费2万元。
具体明细:办公费11.5万、印刷费15.8万元、差旅费19.1万元、会议费11.3万、培训费12、劳务费3万元、公务招待费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其他交通费5.5万元、专项材料费9.5万元、维修费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66万元。
生活补助121.14万元。其中:乡村医生生活补助59.11万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62.03万元。
奖励金122.28。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87万元、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奖励35.28万元。
其它88.57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县级配套81.98万元、基础养老金2.59万元、临终关怀0.5万元、住院兜底3万元、复通手术费0.5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项目)1077.1万元。其中:卫技人才经费2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873万元,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11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47万元,卫计人才津贴25.1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结合实际,2019年县财政需安排我局总预算2317.08万元,预算总支出2317.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13.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10.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工资支出1077.1万元(卫技人才经费20万元,乡镇卫生院人才津贴25.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873万元,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59万元)2、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66万元。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2、2019年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
3、单位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预算为73.92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8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
八、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办公用房1000平米,资产107.13万元
九、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32万元,项目支出1587.7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