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2661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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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09-03 09:02 - 名称:
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 - 文号:
SPDR—2024—00003 双政函〔2024〕47号
双牌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
防火区的通告
为加强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永州市双牌县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已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重点森林防火区
双牌县重点森林防火区包括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重要军事设施、革命纪念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大面积天然林、公益林、集体经济林区,具体名单如下:
五星岭国有林场,打鼓坪国有林场,泷泊国有林场,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泷泊镇(六盘村、夏家洞村、胡家洞村、永江村、白沙江村、卿家巷村、尚仁里村、塔山村、崔家村、黄沙漯村、泷泊村、良村、溧江源村、乌鸦山村、霞灯村、沙背甸村、人民洞村),江村镇,五里牌镇(盘大岭村、大叶江村),茶林镇,何家洞镇,麻江镇,塘底乡,上梧江瑶族乡,五星岭乡,打鼓坪乡,理家坪乡(马蹄村、群力村、塘于洞村)。
二、一般森林防火区
区域内重点森林防火区以外的森林防火区均为一般森林防火区。
三、森林防火区域与防火期的确定
重点森林防火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一般森林防火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四、森林防火区用火审批程序
重点森林防火区内的村(居)民应当确保生活用火安全。禁止外来人员携带火种进入重点森林防火区。确实因为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抚育、农耕生产、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填写《双牌县重点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表》逐级报村、乡镇审核,再报县林业局批准,县林业局提出是否予以批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一般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野外用火。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填写《双牌县一般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表》逐级报村、乡镇批准。乡镇填写《双牌县一般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表》报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用火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监烧,检查清理火场,审批单位应当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用火,严防失火。
五、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和《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双牌县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区划图
2.双牌县重点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表
3.双牌县一般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表
4.双牌县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报备表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双牌县重点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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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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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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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乡镇 村 组 |
小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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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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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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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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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等级 |
三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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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
年 月 日 |
用火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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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经 纬度 |
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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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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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措施 落实 情况 |
1.是否签订野外用火安全承认书,用火山场周边是否开设1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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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火单位(个人)是否组织10-30人的防火扑火队伍(有花名册)。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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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火单位(个人)是否准备好防火扑火工具(有清单)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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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乡镇是否到用火现场核查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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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火险天气或风力超过3级以上需立即停止野外用火审批和用火 |
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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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人意见 |
核查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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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意见 |
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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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批意见 |
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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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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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意见 |
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双牌县一般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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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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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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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乡镇 村 组 |
小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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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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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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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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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等级 |
三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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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
年 月 日 |
用火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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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经 纬度 |
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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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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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措施 落实 情况 |
1.是否签订野外用火安全承认书,用火山场周边是否开设1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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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火单位(个人)是否组织10-30人的防火扑火队伍(有花名册)。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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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火单位(个人)是否准备好防火扑火工具(有清单)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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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乡镇是否到用火现场核查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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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火险天气或风力超过3级以上需立即停止野外用火审批和用火 |
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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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人意见 |
核查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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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意见 |
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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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批意见 |
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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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情况 |
报备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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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双牌县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报备表
序号 |
用火时间 |
市 |
县 |
乡镇 |
村 |
经纬度 |
申请人 |
联系方式 |
监烧人 |
联系方式 |
面积(亩) |
用火 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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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经度:111°49'11.356'纬度28°38'1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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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生产用火计划烧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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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