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26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双牌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4-01-19 11:39 - 名称:
双牌县统计局 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 文号:
双牌县统计局
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8件次,即行政检查7件次;未办理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事项;行政处罚1件次。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一是利用召开的各专业年报会和党校各类培训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先后组织召开农业统计培训会、工业统计培训会、住户调查培训会,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类培训会议,对统计人员和普查人员开展法治和业务培训,增强了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多次召开局会议集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统计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建立了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统计法纳入了年度干部调训计划,在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开展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课,深入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发40周年系列活动,局长参加省级举办的领导干部统计法专题培训班,组织撰写并发表署名文章《与时俱进,全面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创新发展》;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通过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政务公开主题日”等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免费发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宣传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是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上多次开展了统计法治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组织大家全面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并以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查处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件为案例,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及统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能知法犯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准确,树立了统计执法权威。其中在4月6日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6月16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统计工作相关违法案件案例,严禁统计造假。在5月16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5月24日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在7月19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例的通报》等文件精神。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开展的7件次行政检查,均在检查后的当月进行了公示。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开展行政处罚1次,有相关案卷1卷。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情况
一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制定并公开告知承诺事项清单12项。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要求对全县8个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其中工业企业2家,批发零售业1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服务业1家,建筑业1家,房地产业1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个,已全部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仅1人有统计执法资格证,需进一步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加强培训,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需要。部门贯通协同还不够紧密,还未取得较好的协同成果。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治思想。结合“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自觉把学习宣传统计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宣传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及《湖南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二是切实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效果。深入推进统计法宣传活动,把握“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提高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重点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动员局里符合要求的同志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考试,并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四是大力提升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文件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统计监督、监测、评价工作,强化专业性、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完善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积极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
双牌县统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