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22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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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2-03-21 09:18 - 名称:
双牌县统计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 文号:
双牌县统计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认真抓好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的要求,按照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安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县统计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以局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二、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学法活动。县统计局将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整体方略为指引,以构建法治机关为主线,以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的学习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知识测试,检验学法活动的成果。继续以科室集体学法和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法活动。制订学习计划。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公务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每半天为4学时;法制考试为2学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三、做好领导干部统计法制知识培训。制定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组织部门、党校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校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内容之中, 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工作意识。
四、扎实推进统计“八五”普法五年规划。在充分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统计局的部署,结合新常态下的统计普法新要求,推进我局普法规划,落实普法内容、方式方法,创新形式,提高普法效率,确保全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五、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各乡镇(局)、部门要紧抓各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六、积极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有效载体,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统计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普法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各乡镇(局)、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统计普法方式,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感染力。
七、继续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通过统计继续教育、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等形式,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以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工作巡查等为契机,向被检查单位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各乡镇要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工作检查指导、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工作,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
八、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统计法制工作人员普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研讨、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法制培训活动。
附:县统计局普法学习进度安排
2022年县统计局普法学习进度安排
时 间 |
学 法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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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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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第二季度 |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行政处罚法 |
第三季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民法典有关内容 |
第四季度 |
统计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双牌县统计局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