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23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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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2-01-11 15:27 -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通告 -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关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涉及退还多缴费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符合条件的缴费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费款。但由于一些缴费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我局经多方努力尚未取得有效联系方式,无法协助办理相关费款退还事宜(以下简称退费)。
为切实保障缴费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费的缴费人(见附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费额、退库账户等信息,我局将按规定尽快为缴费人办理退费或抵扣应缴费款。若考虑退费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费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原缴费主管税务所。我局将充分尊重缴费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费,仍将按规定办理。
我局各主管税务所联系方式:
1.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0746——7729398
2.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0746——7729598
3.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泷泊税务所:
0746——7725756
感谢广大缴费人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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