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1-00545 分       类:
    • 发文机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1-06-18 10:30
    • 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领导班子分工、内设股室设置、职责及人员规定》的通知
    • 文号: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领导班子分工、内设股室设置、职责及人员规定》的通知


    局各股、站、室、大队

    2021年度领导班子分工、内设股室设置、职责及人员规定》已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2021527

    2021年度领导班子分工、内设股室设置、

    职责及人员规定

    一、领导干部

    局长王绍德

    主持全局党政全盘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雁

    1.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务、土壤污染防治及土壤环境治理项目申报监管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立项争资和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2.认真履行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3.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升华

    1.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大气污染防治及大气环境治理项目申报监管工作、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站、两山理论创建、机关事务中心和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2.认真履行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3.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程师王建国

    1.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宣教法规、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项目申报监管工作、工会和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2.认真履行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3.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全华

    1.协助局长工作;主管行政执法大队、自然保护地、信访、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站和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2.认真履行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3.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内设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息化、机关后勤、财务管理、平安创建、综治民调、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文明单位创建、宣传统战、禁毒、绩效考核、工会等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综合性材料。

    2、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3、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关系、妇女儿童、局内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5、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案件审查和执法监督。

    6、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县内履约工作。

    7、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接市局办公室、机关纪委、科技标准与财务科、市局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法规宣传与对外合作科

    (二)污染防治监管股

    1、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开展全县生态环境评估,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并提出意见。

    2、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3、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大气污染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协调履行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对接市局土壤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

    (三)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1、承担项目环境影响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权限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

    2、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防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3、承担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对接市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做好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2、承担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3、承担自然保护地、入河排污口相关监管工作。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对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察联络协调办、自然生态保护科

    (五)生态环境监测站

    1、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警,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

    3、负责全面小康建设工作。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对接市局生态环境监测科、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六)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站。

    1、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管理制度。

    2、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挂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实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3、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备案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对接市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站、核与辐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七)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1、承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为决策提供服务保障;

    2、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污要有偿使用和指标储备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负责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建设、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管理运维及环境信用评价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4、负责扶贫相关工作。

    5、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和后勤服务工作。

    6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接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