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219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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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2-22 10:36 - 名称:
2019年双牌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 文号:
2019年双牌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 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法对所有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不包括核与辐射)开展“有计划、全覆盖’’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环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强化市场主体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激化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坚持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污染源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提升效能。
坚持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有计划”执法,即明确相对县域企业的抽查比例、抽查范围,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全覆盖”执法,即根据层级责任和网格化管理,将全县所有重点污染源纳入抽查范围,逐步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并确保每年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全面检查。
二、实施方案内容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生态环境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 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双牌县环保局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不适用本方案。
(三)随机抽查主体
双牌县环保局负责实施本行政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环保机构要协助配合县级环保部门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承担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群众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主管部门督促整改、使违法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四)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双牌县环保局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抽查基础
县环保局逐步建立、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并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库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录入和信息更新工作。
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至少要涵盖重点污染源,以及县环保局认为应当列入日常监管的污染源,并逐步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
(六)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
县环保局根据本部门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县环保局会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于每年年初按照本单位确定的抽查比例,确定被抽查单位数量(家次),纳入本级《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分,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并于每季度初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
最低抽查比例要求:
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全覆盖管理”。对一般监督单位至少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对产生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产废单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污染源、信用评价为环境风险和环境不良企业的特殊监管对象,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合理调配现有监察、监测、自然生态、固废管理、辐射、总量、环评、污防等环境执法资源,形成执法资源数据库,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统筹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二)一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执法。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检查。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制作相关执法文书,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到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四)依法处罚。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五)抽查保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专刊、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同时加强对环境监察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2日
2019年双牌县环境行政执法 |
|||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企业监管方式 |
是否参与随机抽查 |
1 |
双牌县金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2 |
双牌县人民医院 |
一般监管 |
是 |
3 |
双牌县垃圾填埋场 |
重点监管 |
是 |
4 |
永州九星化工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5 |
双牌县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6 |
湖南省凯丰活性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7 |
双牌县宏达页岩环保建材厂 |
一般监管 |
是 |
8 |
双牌县双星焊材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9 |
双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 |
重点监管 |
是 |
10 |
永州利好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1 |
永州华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2 |
双牌县鸿达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3 |
双牌县永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4 |
永州瑞祥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5 |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6 |
永州九星化工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7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8 |
永州市双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19 |
双牌县金东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 |
是 |
20 |
双牌县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 |
重点监管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