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6-0111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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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6-01-26 08:59 - 名称: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文号:
“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要求,现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结构性“缺人”比较突出,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高,相关仪器装备及车辆未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县级监测站不具备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监测时效性和有效性难以保证。
二、整改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综合能力建设,解决结构性“缺人”和经费保障问题,提高监测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
(一)加大对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队伍和监测系统队伍业务培训,提升两支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针对结构性“缺人”问题进行分析,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争取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招录。
(三)加强能力建设资金保障,有计划、有步骤解决能力建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培训教育,提升综合能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各类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内容涵盖环境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应急处置等方面,通过持续培训,执法和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针对结构性缺人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人员编制,加大招聘力度。2024年新增2名班子成员。2025年,通过公务员招录,新进1名环保专业技术人才;同年8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申请招录2名专业技术人才,有效充实了人才队伍,缓解了人员短缺压力,优化了人员结构。
3.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能力建设。在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同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力量,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完善执法制度和流程。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明确执法职责、程序和要求,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目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力度,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配备了移动执法包、现场执法记录仪、个人防护包等移动执法装备和车辆。通过以上措施,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增强,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销号验收,认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一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联系电话:0746-7723113,地址:双牌县文化路2号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