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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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987 分       类:
    • 发文机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发文日期:2024-11-27 16:58
    • 名称:关于对双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S343双牌阳明山至红水岭道路建设项目(天子山抽水蓄能电站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文号:
    关于对双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S343双牌阳明山至红水岭道路建设项目(天子山抽水蓄能电站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双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S343双牌阳明山至红水岭道路建设项目(天子山抽水蓄能电站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7723113

    电子邮箱:sp7723113@126.com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207室(永州市双牌县城北工业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4年11月27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双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S343双牌阳明山至红水岭道路建设项目(天子山抽水蓄能电站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

    双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地点

    永州市双牌县麻江镇

    环评单位

    湖南嘉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期间设置施工标志牌。②对于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③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④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⑤临时表土堆场要设置高于堆场围挡,必要时进行喷淋。⑥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或储藏罐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⑦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⑧对运输道路勤洒水;长期干旱时,对周边植被冲洗。⑨所有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⑩使用商品混凝土,尽可能的缩短工作时间。运营期:加强路面管理及路面养护。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①高噪声作业时应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如需连续作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并张贴公告。②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③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正确操作及维修。运营期:加强路面日常维护,采用管理措施(禁止鸣笛、减速)等防噪措施。

    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在分拣回收可利用部分后,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②挖填方时的运输应有遮盖或密闭措施,减少砂石土途中的泄漏,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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